哈尔滨某塑料厂下岗职工霍女士,在看到一则调查公司招聘女调查员的启事后,前去应聘并顺利被录取。但令她没想到的是,公司承诺的免费技巧培训,教的竟是“如何当诱饵勾引男人”(据《生活报》6月5日报道)。 该报道所提的“培训女人勾引男人”,不仅闻所未闻,而且是极悖
伦理的。 首先,这是对人格伦理的公然侵犯。人格伦理定位于一个“人”字,但是,调查公司的这一做法,很明显是将女调查员本身当作了工具。也就是说,通过实施“美人计”的方式,将女人“物化”了。其出发点,仍然是红颜祸水论的窠臼,因为对被调查者来讲,面前的女人就是圈套;其落脚点,是让女人自己将自己作工具,这是对人格尊严的践踏。这样的行为,是倡导男女平等的健康社会所不能允许的。 其次,这也是对职业伦理的背离。调查的目的,是将被调查对象予以客观真实的反映。因此,对于调查者来讲,应当站在一个客观超脱的立场上。但是,随着“会勾引男人”的女调查员介入,女调查员既是调查者,又是当事人,被调查对象也许是被“色诱”才暴露其面目。这样的调查结果,其真实性很可能是打了折扣的,也就违背了女调查员职业伦理。王东仁《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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