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石某、王某、陈某三人初中毕业后一直没找到工作,游手好闲的他们为了满足挥霍的需要,开始想办法敲诈勒索,近一年期间作案6起。昨日,三人被栖霞区法院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到三年不等。
2003年底的一天,石、王、陈三人聚在一起谈起手上没钱花
,三人一合计
决定一不做二不休找些“款”们来敲诈。市民钱某被定为他们首个目标。当天,经过一番预谋,石对钱说可以找到便宜的小姐,遂将钱带至华港饭店的房间里,就在钱搂着小姐亲热时,陈用照相机将其嫖娼照片拍了下来,之后三人拿着照片威胁钱,向钱索要人民币1万元,否则就将照片拿给钱的妻子看。钱当时口头应承下来,回去与家人商量后决定报警,次日,当石某等人到约定地点取款时,发现早有警察埋伏在此,三人拔腿就跑。
这一次的教训并没有让石、王、陈三人“浪子回头”。此后,三人竟把敲诈勒索当成了职业。去年7月,三人在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许家村以市民谢某多管闲事为由,敲诈其800元;同年8月,三人又以一市民拔树苗要报警为由,敲诈了3000元;一个月后,三人去某饭店吃饭,故意将清洗球钨丝放在饭菜里,敲了老板400元钱;又过了一个月,三人再次以耍赖的方法勒索得9700元。同年9月,这三人发生内讧,石某火气上来竟将同伙陈某的手腕砍伤。去年11月,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昨日,石某因敲诈勒索及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陈、王二人均被判入狱三年。(秋砚 沙娟 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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