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青岛大学毕业生陈某在母校连续作案诈骗师妹师弟的手机。近日,经崂山法院审理,陈某获刑6个月并被判处罚金3000元。
陈某毕业后找了几个工作都不满意便辞职,暂住在大麦岛一旅馆里,想补习外语以便应聘外贸单位。一天晚上,陈某回到母校的教室自习,发现许
多大学生有手机,相互借用。陈某突然很受“启发”,大学生防范意识不强,骗手机比在单位赚钱来得容易得多,于是他开始策划骗局。
自那天起,陈某都选择教室后排的座位,拿一本书假装学习,然后开始与周围同学搭讪。先是借笔用,再提出自己手机没电了,要借手机,之后表示在自习室打电话会打扰别人,拿着手机离开教室溜走。
虽然陈某“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转战于青岛大学、中国海洋大学麦岛校区和青岛科技大学四方校区,可还是在青岛大学再次行骗时被曾被他骗过的女生认出,女生叫上保安将其扭送到派出所。据调查,2004年12月1日到12日,陈某用同样的方法行骗16次,赃款1.8万元,其中大多数受骗的是女生。(于泳赵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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