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位新郎在某五星级宾馆摆婚宴时从二楼坠下致伤残。家属以宾馆栏杆太低为由将其告上法院。荔湾区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宾馆未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判赔6万多元。 2003年9月6日晚,曹某在某五星级宾馆大摆喜筵,席间曹某喝了不少酒。晚上10时许席散后
,他与朋友在二楼走廊上边走边聊,突然重心失控摔下一楼。送医院后,曹某长时间呈植物人状态。4个多月后,曹某终于出院,但被诊断为“重度开放性颅脑损伤”,法医鉴定为七级伤残。 曹某的家属认为,宾馆的楼梯栏杆仅有89厘米,这是导致曹某坠楼的主要原因,按有关规定临空处防护栏杆的高度不得低于105厘米。宾馆存在安全隐患,而在此危险源附近又未设安全警示标志,足 见宾馆对消费者未尽安 全保障义务。曹家多次索赔未果,遂于去年6月诉诸法律,索赔53.8万余元,其中包括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