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国土告字(2005)第03号 经莱西市人民政府批准,莱西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拍卖
出让1幅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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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2005年6月25日(星期六)上午10:00时。 拍卖地点:
莱西市国土资源局(威海东路47号)四楼会议室。竞买人
不能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买。
二、拍卖地块项目概况:
莱西湖(原名产芝水库)位于山东省莱西市境内,是胶东半
岛最大的水库和淡水资源,水域辽阔,湖区流域面积879平方
千米,最大水面面积56平方千米,最大库容量达4.02亿立方
米,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供水为主综合利用的大型水利枢纽工
程。目前莱西湖已经发展成为集休闲渡假、避暑野营、科普教育
为一体的综合性风景旅游区。
本次拍卖地块位于莱西湖湖区东北侧,又称“马银岛”,岛
上生长大量松林。岛域面积近10.3公顷(153.8亩),东西最大距
离约340米,南北最大距离约483米。该地块出让面积为
102558平方米。其中商业服务用地13340平方米,旅游用地
89218平方米,出让年限均为40年,拍卖起叫价为人民币4500
万元。竞得人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和旅游项目经营权。
三、拍卖地块规划设计要求:
由于莱西湖是青岛市、莱西市重要的生活及工业用水基
地,根据《青岛市生活饮水环境保护条例》,莱西湖生活饮水地
表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该地块处
于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竞得人应严格遵守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有
关规定。
(一)拍卖地块规划设计要求:
1、本景区功能定位为:滨水的休闲娱乐游览区。
2、莱西湖是以水景资源为特征的风景区,任何开发必须以
水景保护为前提,严禁破坏山体、水体。
3、规划应切合当地实际,体现地方特色,并坚持环境效益、
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协调统一。
4、本景区的建筑物宜遵循体形宜小不宜大,融于自然,依
势而建的原则,确保建筑物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5、景区各功能分区应明确,布局合理,景观小品设计合理、
新颖,具有本景区的标志性建筑物,并能体现“马银岛”作为莱
西湖主景区的地位,突出地方特色。
6、景区内旅游项目构思新颖,特色突出,并具有创新性。
7、景区规划建设五星级酒店一座,占地13340平方米,并
采取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明确采用的技术措施)。
8、景区内道路交通系统应以步行交通系统为主,部分景区
可开通以环保电瓶车为主的旅游观光线路,严格控制燃油机动
车进入景区内。
(二)拍卖地块中旅游酒店建筑设计条件及要求:
规划用地面积13340平方米,容积率≤0.75,建筑面积
10000平方米左右,建筑层数以2层为主,局部可设计三层,建
筑密度≤38%。
建筑应因山就势,体量不宜过大,造型美观大方,坡顶为
宜:色彩淡雅,不宜过分张扬,使建筑与岛浑然一体,并符合景
区整体景观要求,突出地方特色。旅游酒店按五星级酒店设计。
四、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单位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的
外,均可参加竞买。
本次拍卖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五、拍卖出让文件的索取
有意竞买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莱西市土地储备中心(威
海东路29号)索取拍卖文件。
六、拍卖地块现场踏勘时间及集合地点:
有意参加竞买者可于2005年6月10日在莱西市土地储
备中心(上午9:30时)统一参加现场踏勘。
有意竞买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也可自行现场踏勘。
七、竞买申请的办理:
有意竞买者应于2005年6月10日至6月20日下午4:00
时止,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
复印件(若委托竞买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
印件),向出让人提出竞买申请,办理竞买手续。出让人对竞买
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通知其参加拍卖会。
本地块竞买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
八、给付成交价款的方式等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九、本次拍卖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于拍卖日5
日前在《青岛日报》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十、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山东省莱西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山东省莱西市威海东路47号
联系人:周宏超张连珍
联系电话:0532-8848405088435460
二○○五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