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因对领导不满,本市一银行职员竟伙同亲戚开枪报复,致行长重伤毁容。日前,经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市中院以犯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审判处主犯高玉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姐夫修积成犯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两人共同赔偿受害人经
济损失46万元。
2003年12月25日晚,某银行青岛分行市北一支行赵行长到厨房里做饭时,遭到来自窗外的枪击。公安机关现场侦查后,认为犯罪分子对情况非常了解,应是熟人。枪击后立即逃跑,不为财也不抢劫,唯一的可能就是报复。经一步步排查,警方发现赵行长原来的司机高玉光有重大作案嫌疑。
2004年1月6日,高玉光被市南警方抓获并刑拘。3天后,同案犯修积成也被抓获并刑拘。今年38岁的高玉光原是行长的专职司机。2003年6月,赵行长上任。高玉光感到在领出车费、报销等方面不如以前方便了,便自认为是赵行长故意找他麻烦,为此与赵行长发生矛盾隔阂。不久,高玉光被调到李沧二支行工作。高玉光认为工作调动是赵行长公报私仇的结果,一直想找机会报复。
2003年8月,高玉光买来一把五连发猎枪,藏在修积成家中。12月25日,高玉光和修积成经过连续两天摸底后,携枪赶到南通路2号的一处宿舍楼附近等候赵行长。当晚6时许,等赵行长走到厨房内开始做饭时,高玉光在仅距玻璃50厘米的地方,朝赵行长头部开枪。高玉光在羁押期间曾阻止一名在押犯人自杀,且故意杀人犯罪未遂,法院在一审判决中对其从轻处罚。(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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