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贵店里面存进了一颗自制手机捆绑炸弹……”去年,这样一封传真件让华联、燕莎、家乐福等购物中心着实受惊不小。昨天,恐慌的制造者莱阳农民徐维佗被市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当庭,他拒绝为自己辩护,并表示服判,不再上诉。
传真机里打出
恐吓信
“我们已经在贵店里面存进了一颗自制手机捆绑炸弹,如果你们不希望见到它在贵店爆炸,就准备8万元现金,在下午4时前汇至我们指定的账户,如果在银行盘点前账号见不到钱,我们将随时起爆装置,快做选择。”
2004年8月22日下午3点,岛城某大型商场总经理办公室传真机里慢慢打出这样一封信。商家赶紧报案,立即疏散顾客并对商场内的各个角落展开搜查却一无所获。虚惊一场的不只是青岛的商场,2004年7月到11月期间,安徽省商之都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铜锣湾百货有限公司、上海华联集团吉买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浙江乐清市虹桥联华超市、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马连道店、北京燕莎望京购物中心等都收到了“李伟”的恐吓传真和电话。
悬赏一万全国找嫌犯
作案如此之多,“李伟”也露出了马脚。各地警方汇总的资料显示,中年男子,年龄在30岁左右,身高177厘米左右,山东烟台附近口音,体型稍胖,皮肤较黑,持一张名为“李伟”的假身份证,身份证号为370258750626871。安徽省合肥市警方还用有关技术手段,提取了“李伟”作案时的影像,并为此进行了画像,悬赏人民币1万元寻找线索上网进行通缉。
市北警方综合国内各地警方的材料,逐渐把目标锁定在暂住潍坊市奎文区某村的徐维佗身上。在潍坊市警方的协助下,于2004年11月26日将徐维佗抓获拘留。
罪犯拒绝为自己辩护
这个从前经营海鲜生意的莱阳农民对他的罪行供认不讳并当庭拒绝为自己的行为辩护。“做了就是做了,我早就知道会有这一天,既然已经这样了,也没什么好辩护的。”他表示,2004年7月,自己在潍坊的住处打印出恐吓信,随后用一家电话吧的传真机发给了安徽和深圳的两家百货公司。没过两天,两个公司就将3万余元钱汇到了他的账户里。得钱如此容易,再想想自己苦苦支撑的海鲜生意,他开始铤而走险。审理查明,徐维佗利用名为“李伟”的假身份证,分别在潍坊市工商银行、交通银行,青州市工商银行开设三个银行账户,发恐吓传真、打恐吓电话称在对方店里安放了炸弹,威胁对方向其指定的账户汇款。一共索要100多万元,实际进帐32000元。
“平常读书看报时看到有人这么干过。”当问其“灵感”从何而来,徐维佗表示是读书看报学来的,第一次作案的时候选择深圳就是以为相隔那么远,首次作案是神不知鬼不觉。昨天,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赵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