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据政府法制报道,日前,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当地人喻为“乡村独裁者”的阜南县袁集镇宁大村原村党支部书记张金彪及其子张磊涉嫌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张金彪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磊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公安部部长
周永康在内参材料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安徽省认真总结“恶人治村”这一不正常现象。 正在修建的阜六高速公路经过宁大行政村的6个自然村,村里的部分土地被征收。为避免产生矛盾,阜南县政府决定平分征地补偿款,再重新调整未被征收的土地。但是宁大村村委会既不公开补偿标准和账目,也不征求村民意见,张金彪就带着几个人强行把地给分了。村民们对此有很大意见,王勇等人到田里将地界标记给填上了。 2004年5月27日下午,王勇和父亲王绪堂等人正在地里收割麦子。张金彪开车来到田头恶语相向,王勇据理力争。张金彪恼羞成怒,打手机叫两个儿子张勇和张磊快来。王勇的父亲就叫王勇快跑。王勇刚跑出200米远,就被张磊等截住。张磊拿刀向王勇砍去,王勇抬起右手去挡,手却被当即砍落在地!见儿子的手被砍掉,王绪堂立即向张金彪下跪:“求你给我儿留条命吧!”但张金彪非但没有阻止自己的儿子,反而向张磊连喊:“砍死他!”在父亲的唆使下,张磊向王勇的腹、背、肩等处猛砍,王勇被活活砍死了! 经有关部门调查,张金彪不但入党是非正常程序,当村干部也是非正常程序。自2000年起,张金彪就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村里的公章都在他手里,村里的所有收支都是他一人经手的。由于拥有绝对权力,加上他的自私和贪婪,几年间就吞公款达28万元之多! 由于张金彪在宁大村“一手遮天”,这几年间虽不断有村民和村干部向有关部门反映他的问题,可是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样一个集种种劣行于一身的人,竟然连连受到上级的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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