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公告 青土资房所公字[2005]第2号 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我市拟对李沧区原李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之相关要求,定于2005年7月1日上午9:00在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2
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 听证会注意事项: 1、凡年满18周岁的本市公民、法人和其他,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 2、我局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 3、申请参加听证会者在2005年6月10日前报名。在举行听证会的10个工作日前,我局将听证会材料送达听证会代表。 特此公告联系单位: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联系电话:82663252联系人:秦维真二○○五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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