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涉老案件逐年上升,但老年人败诉的比例也不少,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老年人打官司缺乏必要的证据。因为没有证据,既得不到法律保护,又使自己的财产和精神遭受损失。 据介绍,目前涉老案件多是民事案件,这类案件是“谁主张,谁举证”,即使老年人有理,但如果拿不出
证据,也可能败诉。 青岛市市南区退休职工刘某自己开办了家庭服装加工厂,为个体户宋某加工服装。在长期的业务交往中,双方互相信任。去年12月,刘某拿着2万余元的加工活单据找到宋某要求结账。宋某推托工作忙,将单据留下,让刘某改天再来。当时天色已晚,刘某还要赶路,未多想便回了家。待改天再来结账时,宋某说刘某还差一批价值1万余元的加工活没有送来,不能结账,说罢便将刘某给他的单据撕掉了。刘某上前与其争执,怎奈宋某拒不认账。 盛怒之下的刘某决定到法院起诉。经咨询,没有证据的请求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刘某追悔莫及,悔不该把单据交给别人。 法官提醒老人,证据作为司法机关裁判案件的真实材料,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因此,老年人平时要注意收集、保存与自身权利有关的、真实的、合法的原本、原件。一旦发生纠纷,就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讨回公道。崔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