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31日电受社会广泛关注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国证监会31日发出通知,向各上市公司及其股东,保荐机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部署推出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公司任务。 证监会发布的这份《关于做好第二批上市公司股权
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称,首批四家上市公司改革试点工作正在平稳推进。为了增强试点公司的代表性和改革方案的适应性,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为全面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积累经验,拟进行第二批改革试点工作。 证监会要求,试点上市公司应聘请内控完善、运作规范、保荐代表人不少于三人的保荐机构保荐,应聘请律师事务所就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发表法律意见。试点上市公司、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律师事务所及其指定的律师应当签订保密协议,明确约定在公司被确定为试点公司前协议各方不得泄露改革的相关事宜。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证监会立案稽查;股票涉嫌内幕交易或市场操纵;股票交易存在其他异常情况的上市公司,不得作为第二批试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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