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开车的人越来越多。不少刚学车的人希望买辆二手车过度一下,练练手;也有的人觉得现在车价变化太快,买辆二手车先用着比较实惠。然而真要去买二手车,就会发现没那么简单,对二手市场了解越多,顾虑也会越多。《中国经济时报》载文分析二手车市场发展面临的门槛。 曹先生是一
家私营企业的老板,刚刚拿到驾照的他,想买辆二手车度过一年的实习期,于是他在二手车市场以6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看似崭新的普桑,然而在随后的一次汽车维修时,汽修人员告诉他这辆车“老爷”得可以了。 曹先生认为购买二手车就是一场赌博,他希望明年他将车重新喷漆之后,依然能以5万元的价格转手卖出去。
这就是目前中国二手车市场交易的一个缩影。
诚信危机频现
对于大多数消费者而言,目前中国二手车交易一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买的没有卖的精”,由于消费者对车辆残值和当前二手车市场交易行情缺少了解,又缺乏规范、有公信力的专业技术评估手段,导致二手车交易屡屡出现“诚信危机”。
中国的二手车市场是在1998年以后逐步形成的。据了解,当时根本就没有二手车经销商,只是一些车贩子在进行二手车倒卖。数年发展后,二手车市场开始出现一些规模比较小的经销企业。
但随着中国新车销量的猛增,二手车的交易量也直线上升。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统计,2000年中国二手车交易量为76万辆,到2003年二手车交易量已达到158万辆,销售额高达600亿元,其中轿车占30%,同比增长30%。
一位二手车业内人士表示,近几年想买二手车的消费者越来越多,但很多人都是嘴上说说最终还是选择购买新车。记者调查发现,阻碍消费者最终放弃选择二手车的主要原因就是买卖纠纷不断,二手车市的陷阱太多,消费者很怕买回“问题车”。
据了解,一些二手车市设下的陷阱主要有:办理过户手续不清楚;隐瞒车史;故意把公里数调低;表面光鲜迷惑人。有一些无良车主或中介商还大做手脚,把二手车车龄、使用程度、质量状况等改头换面,购车者往往被迷惑,交易后也往往出现配套服务不完善的问题,维修费用奇高,有些旧车甚至找不到相应的维修地点和配件。
据介绍,国外二手车交易建立了较科学、完善、权威的二手车评估体系。国外二手车的使用年限一般以技术检测为主要依据来确定车的使用时期,其销售价格制定首先要经过技术检测部门的技术人员进行测定,列出测试清单,然后作出此估价,销售商根据估价和原销售价格综合确定二手车实际销价。在瑞士,凡是购买二手车的车主都可以得到一张保修单,享受两年的保修期,并随车辆一起过户。
发展面临“五道槛”
业内人士认为,要想使我国二手车交易步入健康快速发展轨道,至少需要跨过“五道门槛”。
一是税收负担重。我国当前二手车的税收问题甚于新车,例如增值税,工商部门对旧机动车的价格评估的原则是“旧车不超新车”,而新车在
销售时已经交纳了增值税,旧车在流通中只有损值,没有增值。可现实却是一些地区的旧车交易还要交纳增值税。另外还有其它在国家规定的税收之外的地方性税费,以及各地征税税种不统一等问题,都影响着二手车消费。
二是评估体系不健全。我国目前对机动车鉴定估价从业人员严重短缺,但是人员的培训还仅仅只是二手车价格估价的一个方面,而估价的标准全国不统一,在交易中存在着定价不合理、随意性较大的问题。有的地方还出现“私卖公高估价,公卖私低估价”,使国有资产流失,国家的税收减少。
三是售后服务无保证。在国外不仅新车有售后服务,二手车也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在瑞士,二手车有两年的保险,而且可以随车主的变化而转移,不少消费者对品牌的忠实度往往从二手车的销售和售后服务开始。而我国目前只有新车的售后服务,二手车市场还是被遗忘的角落。
四是汽车置换步履艰难。由于汽车厂商对二手车估价没有统一的标准和科学的依据,估价低影响销售的利润,估价高不能满足购车者的预期,致使旧车收上来很难卖出。在中心城市置换下来的二手车不容易就地销售,一般流向不发达的小城市和乡镇,这又涉及到车辆跨地区的销售过户转籍问题。
五是旧车交易合法保证难度大。中国整个社会诚信体系还不完善,汽车交易中的交易信息、车辆的维护保养信息、车辆的产权转移信息、车主信息等都难以确保真实统一,这就造成了很多假冒汽车零配件、小修理厂等大量存在,消费者因为各种原因也会提供一些不完整甚至虚假信息。汽车厂家和经销商的业务员相对缺乏相关鉴别经验,如何避免置换车辆中出现盗抢车、组装车、拼装车、走私车等成为了厂家从事二手车交易的很大烦恼。此外,交易中的假身份证、假代码证书、假公章、假合同也会给经销商造成非常大的麻烦和风险,而这些都严重制约了二手车市场发展。
新《办法》规范市场
二手车领域的种种问题应如何解决?目前来看,我国1998年颁布的《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已经效力渐失,而新的希望似乎都寄托在了即将出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身上。
记者从商务部一位知情人士处获悉,新办法对旧车经营、旧车经纪、评估鉴定和拍卖都有严格规定,二手车经营行为包括二手车交易、经纪、拍卖、鉴定评估等,而且新办法规定只有二手车经营公司才能从事二手车交易,即收购和销售二手车;经纪公司却只能促进他人交易或买卖二手车而从事居间、行纪或代理等经营行为,其工作目的是收取佣金。显然,这种在管理条例上对交易市场、经纪公司、经营公司、鉴定评估机构的职责和经营范围进行区分的做法,有助于堵塞行业黑洞,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新办法涉及到的其他内容也相当广泛。“迄今为止,国内尚未对二手车的评估建立起一套完整而科学的评测体系,也未明确建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管理办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就是要填上这个缺口。”商务部的这位人士说。刘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