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情交融护育“花朵”
———写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
关爱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是我市政法机关执法办案及为民服务的一个重要着力点。值“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在此撷取我市公、检、法、司等部门近
期采取的有效举措和办理的典型案件等。
提高孩童的自我保护能力
市公安消防部门组织进行了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市近期检查学校、幼儿园450余个,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600余处。期间,市消防支队编写了《中小学生消防常识读本》,各级公安消防部门积极组织中小学参观消防教育基地,开展消防知识讲座,举行逃生自救演习,并要求各学校和幼儿园开展自查、切实纠正消防违章行为。
胶州市检察院开展送校进校园活动———该院青少年维权岗的检察官日前为胶州市第九中学等举办了法制与安全教育课。检察官分析了当前不良的社会风气和网络负面影响等,告诫同学们要提高明辨是非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还结合案例告诉大家,在面临危险或犯罪侵害时,应沉着应对、采取正确的自我保护措施。
严打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
平度市公安局探索在学校周围设立警务责任区———今年以来,已在平度市中小学周围设立警务责任区50余个,重在加强巡逻防范和打击现行违法犯罪活动。3月14日中午,城关派出所驻某学校警务责任区民警和协警员在巡逻时,将窜至该校敲诈勒索学生钱财的不法分子张某、孙某当场抓获,并依法予以治安拘留。
李沧区人民法院近日依法严惩了两名绑架小学生勒索财物的罪犯———张某与付某从日照来青干个体“摩的”司机,去年12月23日7时许,二人经预谋,将独自行走的8岁女孩李梅(化名)劫到摩托车上,一路狂窜回原籍,张某通过电话威逼李梅父亲往其账户上存款5万元。二人后被公安机关查获。今年5月23日,法院以绑架罪依法判决张某、付某有期徒刑15年和13年、不得假释,并剥夺政治权利5年、4年和处以罚金。
判决重在呵护孩子身心
四方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理了一起12岁男孩诉父亲抚养费案———原告马小某诉称,2004年8月父母分居后,父亲马某一直未给付他生活费,他被诊断为哮喘病后,也未给他医疗费,请求法院判令马某支付抚育费、医疗费。法院审理认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被告作为原告的父亲,在原告未成年且患有疾病时,应给付相应抚养费和医疗费。被告主张每月给付抚养费200元,与其收入显然不成比例。法院遂作出判决:被告马某负担原告抚养费每月人民币400元,并给付原告已发生的医疗费264元。
胶南市人民法院日前审理了一起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案———原告王某与被告陈某于2003年4月离婚,5岁的女儿随陈某生活。今年3月,王某向法院起诉,以被告无法照顾好孩子为由,要求判决变更女儿抚养关系。法院审理查明,被告将女儿托付给父母照管,自己在外地打工,必然造成对女儿的教育、监护等方面不利。从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出发,法院依法判决变更抚养关系,孩子随原告生活。
温暖之手伸向弱小孩童
市南区司法局所属15家律师事务所的130余名律师,近日与27名特困学生结成帮扶对子———4月19日,律师代表来到即墨市新兴中学和金口镇周瞳小学,走访看望了结对的特困学生,将律师们捐助的助学金,一一交到他们手中。这批得到资助的学生每人每年将得到700元的资助金,一直到高三毕业。
平度市公安局的巡警近日将一迷路幼童安全送回家———4月5日晚11时许,巡警驾车巡逻中发现路边有一幼童在哭泣并全身发抖,当即将幼童抱上车哄慰。由于幼童说不清家的位置,巡警便带其在附近村庄四处询问。经过近3个多小时的寻找,终于在姜家疃村找到了正焦急万分的幼童父母。
全力教育挽救失足少年
市南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在办案中依法挽救了一名失足少年———海涛14岁时因家庭贫困辍学,从外地流浪到青岛。一天,饥饿中的他与刚认识的李某、刘某一起盗窃了某酒店价值千余元的铝合金窗,被查获。检察官在提前介入此案中,发现海涛认罪态度好,主观恶性轻,虽已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于是,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检察官向公安机关提出不宜将海涛作犯罪处理的建议,公安机关采纳了建议,并会同办案检察官将海涛释放。检察官将海涛送到市社会救助站,以帮助海涛早日和家人团聚。期间,两名女检察官对海涛细致进行了心理辅导和法制教育,使海涛坚定了改过自新的决心。
市南区人民法院对少年犯实行心理辅导制度———近日,首批17名心理辅导师接受该法院聘请,定期为判处缓刑和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的少年犯进行心理辅导。除实施集体辅导外,辅导师还与少年犯单独交谈,给予针对性的矫正治疗。目前有8名少年犯接受辅导,已见出教育挽救成效。本报记者本报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