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熊,喝!”由陈小艺和她的儿子为一种知名保健品做的广告,目前在北京电视台等媒体停播。北京市工商局负责人解释
,在这则广告中,演员陈小艺以消费者形象出现,“广告内容不规范”。
“影视明星等公众人物以消费者形象出现,宣传推介产品,更具欺骗性。”北京市工商局广告处负责人告诉记者,虚假广告误导了无数消费者,而如果明星在其中亲身“示范”,现身说法,因为他们在消费者中的影响力,就会很容易混淆视听,诱使消费者作出错误判断,成为虚假违法广告不折不扣的“帮凶”。
北京市工商局自5月27日开展的违法广告整治行动中,明星等社会公众人物在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广告中以消费者、患者、专家的身份,向受众推荐商品服务或者介绍商品服务的优点、特点、性能、效果等,被列为查处重点。工商局有关人士介绍说,在一些产品广告中,影视明星如果使用了“我用(吃、喝)了以后……”等语言,就是典型的以消费者形象出现,应在被禁止之列。比如,刘嘉玲在SK-Ⅱ紧肤抗皱精华乳广告中宣称“使用28天后细纹及皱纹明显减少47%”、“肌肤年轻12年”等都是不规范的。
广告界有关专家认为,利用人们对名人的崇拜心理来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是如今商家进行广告宣传的常用手段之一。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代言明星根本就没有使用过某种产品,这其实就是误导宣传。杨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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