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5月30日电(记者
丁锡国)一封重要紧急的群众来信,一张贴有绿色标志的《督办单》,一种快捷高效的办理机制……为了及时有效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重要紧急问题,近年来,山东省逐步建立起了由各级领导机关主要负责人亲自处理群众来信的“绿色通道”。
据山东省委省政府信访局的同志介绍
,所谓办理群众来信的“绿色通道”,就是信访部门接到重要紧急的群众来信后,附上《重要紧急来信督办单》交办给有关地方和部门,由主要负责人签批,并在规定时限内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及查处报告。可以进入“绿色通道”的信件主要有三类:一是中央、国家机关批示交办、转办的重要紧急信件;二是有可能转化成集体上访,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联名信件;三是反映问题重大且情况紧急的其他信件。
山东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办信处处长刘强认为,开辟“绿色通道”,由“一把手”签批群众来信,可以快捷有效地处理好重要紧急来信,防止一些问题因得不到及时处理而导致群体性事件、甚至恶性事件的发生,促使一些带有政策性、倾向性和全局性的问题尽快得到处理,提高群众来信的办理质量和效率。
据刘强介绍,山东自2002年开始在全省实施办信工作“绿色通道”后,每年由有关地方和部门“一把手”签批的群众来信就有100多件,其中,群众反映的绝大多数问题都得到了比较圆满的解决。2002年3月20日,山东省水利厅接到信访部门转来的反映新泰市正在施工的东周水库工程质量低劣的群众来信,并要求督办的通知后,厅长宋继峰当天上午即作出批示,下午4时由水利专家组成的调查组就赶到了施工现场,查阅相关资料,第二天上午,专家们就开始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对重点部位现场采样检测,很快对工程质量作出了客观评价。“一把手”签批群众来信,使得办信质量明显提高,一些多年悬而未决的问题因此得以解决。去年,昌邑市丈岭镇有一个村的群众给山东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写信,反映当地一家小矿因为乱开采导致路面塌陷,威胁到附近群众的生命安全,群众反映了17年没有结果。此信反映的问题经潍坊市委书记张传林批示之后,仅用10天就处理完毕:小矿被关闭,路面进行了整修,安全隐患被彻底消除。(完)
责任编辑 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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