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深圳5月29日电被国家税务总局列为去年十大偷税案之一的深圳市廷苑酒店有限公司偷税案日前在深圳宣判。深圳市盐田区法院一审判决该酒店犯偷税罪,处罚金1705万元。 据负责稽查此案的深圳市地税局稽查局介绍,该局自去年7月初起对廷苑酒店立案稽查,查实该酒店200
1年至2004年间通过设置“内外两套账”,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等手段偷逃税款3411万余元。该局依法作出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6494万余元的处理决定,随后进行司法移送。 盐田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公诉机关的意见,认为上述被告均构成犯罪,判决被告廷苑酒店罚金1700余万元。鉴于7名被告人有自首、积极筹措资金弥补国家损失等从轻情节,同时考虑到国家损失已经挽回,廷苑酒店仍在正常经营,各被告人也不致再危害社会,遂决定对7名被告人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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