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昨日,记者从青岛市林业局(城市园林局)获悉,5月31日,我市将结束今年春季的森林防火期。在今年的森林防火期间,有21人因在林内违规用火受到行政处罚,其中1人被拘留,20人被罚款;另有3人因过失引发森林火灾,被刑事立案。 根据《青岛市林地防火条例》 规定,我市每年的森林防火期为11月1日开始到翌年的5月31日结束,如遇干旱年份,适当提前或延长。(记者田璐)
根据《青岛市林地防火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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