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广东省的一个贫困地区,却出了一个百万巨贪,他就是河源市原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卢建中。卢建中的受贿金额相当于2003年512个河源普通农民一年的总收入。卢建中在笑着收钱的那一刻,不知道他想没想过罪行总有曝光的一天。每谈起这段不光彩的往事,卢建中就会哭得很伤心。4月4日,河源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卢建
中涉嫌受贿案。出乎办案人员的意料,卢建中为自己所犯的罪行表示忏悔……庭审结束时,已经泪流满面的他向法庭深深地鞠了两个躬。(2005年5月24日正义网)
据办案人员说,这个案件让他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卢建中的20分钟忏悔词。连串的排比句、真挚诚恳的言语——“他应该是一个很有才华与能力的官员。”
对于卢建中在案发前后的表现,他的哭诉,他的流泪忏悔,我们是该痛斥多一点还是同情多一点?
以笔者看,贪官能忏悔自己的罪行,当然是一件好事,但未必不是贪官在成为“阶下囚”后的“忏悔秀”。
几乎所有的贪官都会在其成为“阶下囚”后做忏悔状,而几乎所有的贪官在位时又都是笑着收钱的。为什么没有哪个贪官在那个时候有一丝一毫的“忏悔”?
早知今日成为“阶下囚”后做忏悔状哭着认罪,何必当初贪欲膨胀笑着收钱呢?
尽管贪官在其成为“阶下囚”后也不乏真心忏悔者,不过也不能完全排除那些善于作“忏悔秀”的高手。贪官作“忏悔秀”的目的一目了然,就是想通过“流泪忏悔”的表现赢得办案人员的同情,妄想最终减轻、减缓甚至免除法律的惩罚。
但是,法不容“情”。倘若贪官的“忏悔秀”真的令我们对贪官产生了“同情”并由此认为贪官之贪也有“情有可原”的地方,那我们就大错特错了。
我们应该同情的是出贪官的贫困地区的广大人民群众,因为贪官卢建中的受贿金额相当于2003年512个河源普通农民一年的总收入。河源是广东省的一个十分贫困的地区,老百姓的日子并不好过。大贪官的出现,更加使贫困地区的老百姓的日子“雪上加霜”。从这个角度来看,贪官更显得无耻,也更“可恨”,更不可原谅!
贪官当初在收钱时,笑成一朵花,那是“魔鬼”的笑,他的笑,是建立在损害贫困地区的老百姓的利益之上的,是建立在损害国家利益之上的。今天,贪官成为“阶下囚”后,哭成一滩泥,并不奇怪,因为贪官意识到,失去“宝座”就意味着失去了猎取不法之财的“天堂”,同时还意味着他将承担国家法律和正义公理对他的审判与惩罚。贪官一夜之间,从“天堂”到“地狱”,能不哭吗?
其实,贪官从笑着受贿到哭着认罪,是必然的下场,一点也不出人意料。贪官笑着受贿时,是“看不到”、“想不到”自己会真的落得如此下场的,但是法律可以“看得见”,反腐败的正义利剑可以“看得见”。应当说,任何“人民公仆”,只要他搞腐败,只要他笑着受贿,他注定有一天会哭着认罪的。而无论贪官的“流泪忏悔”是真的醒悟还是在作“忏悔秀”,都逃脱不了法律的严惩!
任何贪官都不值得我们同情,就像我们不能去同情害人的毒蛇和吸血的魔鬼。一切贪官都是害人的毒蛇和吸血的魔鬼,他害的是国家,是人民;他吸的,是国家的血,是人民的血。
从笑着受贿到哭着认罪,弹指一挥间。谁跨越神圣的法律、正义、公平和良心,谁就只能去“地狱”里“忏悔”。
(稿源:红网;作者:黄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