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城镇务工,必须要办理暂住证,这对在城市里工作、生活大有帮助,还有育龄妇女要办的《外来人员婚育证》,都是重要的进城务工证件。 怎样办理、使用《暂住证》? 到达务工地以后,应该向管辖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及时申请办理暂住证。在办理
《暂住证》时,应提交以下证件或证明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育龄妇女应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1寸免冠照片3张。 使用《暂住证》要注意以下事项: ①《暂住证》具备有效期,居住超过有效期,应提前1周换领; ②《暂住证》需随身携带,以便查验; ③《暂住证》禁止转让、转借、涂改或伪造,违者依法处罚; ④如要离开务工城镇,在办理注销登记的同时,交回《暂住证》。 怎样办理《外来人员婚育证》(或《暂住人口计划生育证》)? 办理此证,需凭家乡的乡(镇)一级人民政府开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务工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登记,经审查后就可以领取《外来人员婚育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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