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为促进公共场所卫生全面达标,昨天,市卫生局向全市餐饮业、商场、超市、食品专柜和美容美发、洗浴、游泳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和广大消费者发出卫生警示。
今年3月份以来,市卫生局连续不断地组织市、区两级卫生执法人
员对全市餐饮业、商场超市和美容美发、洗浴、歌舞厅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创城专项治理整顿。目前,这些场所的卫生状况已大有改观,多数单位已达到或基本达到了创城卫生要求,但仍有部分单位存在一些卫生问题。
为此,市卫生局向全市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和广大消费者发出卫生警示,要求各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要求,做到证照齐全,亮证经营(卫生许可证悬挂在醒目的位置)。从事医学美容项目的单位还要持有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查体和卫生知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健康证应集中在醒目的位置明档化管理。工作期间,从业人员需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加工、经营的工作人员和从事美容行业的工作人员工作时应将手洗净、消毒,并戴口罩。从事医疗美容服务的从业人员要有《执业医师证》或《执业护士证》。各类公共场所经营者必须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店堂卫生整洁,各类卫生管理制度必须在相应岗位醒目的墙上张贴悬挂,等等。(本报记者王丽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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