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5月26日电 “凡是以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言词证据,应当作为非法证据依法坚决予以排除。”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学强26日说,检察机关要坚持以证据为本,加强对证据的审查判断,贯彻“疑罪从无”的原则,坚决排除非法证据。 &n
bsp; 邱学强是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三次公诉工作会议上说这番话的。他说,对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和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经济犯罪案件,公诉环节讯问犯罪嫌疑人,要逐步实行全程录音、录像,有效固定关键证据,防止被告人翻供。对于未严格遵循法律规定收集的证据,必须依法重新收集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才能作为指控犯罪的根据。 据了解,各级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将全面加强公诉工作规范化建设,力争在三年内或者更短的时间,构建一套比较科学、完备、统一的公诉工作规范化制度体系,大力规范公诉工作,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公诉权依法正确行使。 相关新闻 公诉整改瞄准执法不规范 据新华社电近期佘祥林案件等冤错案逐渐浮出“水面”,检察机关集中剖析了冤错案中涉及的公诉环节存在的执法不规范、办案质量不高、公诉干警违法违纪案件高发等三大突出问题,并将进行彻底整改。这是记者昨天从在广州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第三次公诉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最高检还将建章立制,重点制定公诉工作细则、公诉工作流程和公诉业务规范化建设标准等一系列重要的制度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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