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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重获自由的佘祥林给曾为他申冤而死的母亲上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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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曾参与办理佘祥林杀妻冤案的湖北京山县公安局现任110巡警大队教导员潘余均,25日凌晨被发现在武汉市黄陂区一墓地自缢身亡。25日中午,潘余均的家属向记者证实了这个消息。
当年办案者被隔离审查
据一位知情人士介绍,京山县公安局现任110巡警大队教导员潘余均21日被湖北省纪委、湖北省政法委、省检察院联合组成的调查组带至黄陂区隔离审查。湖北省纪委25日向京山县公安局告之潘余均死亡的消息。与潘同时被隔离审查的还有另两名当年的办案人员,其中,卢定成为佘祥林“杀妻”案专案组副组长,时任刑警大队大队长,现任京山县公安局副局长。
湖北省纪委办公厅一位人士25日在接受电话采访时证实,纪委确实在对佘祥林案涉案民警进行调查,但对潘余均的情况并不清楚。
他自杀前致电妻子
25日,潘余均的多名亲友向记者证实,潘妻张银兰是在当日凌晨1时30分接到京山县公安局有关领导的电话,称潘余均在武汉市黄陂区一处墓地自缢。据称,电话是从尸体发现的现场打来的。
5月24日中午,潘妻张银兰两次接到丈夫的电话,潘告诉妻子是偷跑出来的,压力很大,说对不起孩子对不起妻子想自杀,让妻子照顾好父母。“实在没办法,不想活了。”这成为他的临终遗言。
当日,潘的妻子张银兰急忙按来电回拨,得知是来自黄陂的电话,她让公用电话机主拉住打电话的人,但潘已经离开。张银兰此后将此事告知京山县公安局政委金士国,县公安局有关领导随即赶赴黄陂找人。
另据了解,潘在此还打了两个电话,一个打给局领导,一个打给了同事。
自杀原因尚不清楚
据一位知情人士介绍,被谈话人员通常是被车接到武汉的一处招待所内,手机及钱物被收掉。省纪委人员六个人一组,三个人与被询问者进行谈话,三个人对被询问者进行看护。目前被接去谈话的七人中,“两个仍被留在省里谈话,其他四个人回来了,还有一个死了”。
该人士质疑,潘当时只是参与办理佘祥林案的普通民警,如果说要承担责任,也不会由他来承担主要责任,他不可能死。潘长期从警,有一定的心理承受能力,目前还不清楚是什么原因使他产生了自杀的念头。
当年专案组他排名最末
据了解,潘余均今年42岁,1994年佘祥林“杀妻”案发生时,潘余均为京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他参与了佘祥林“杀妻”案专案组。据其家属介绍,身体一直很好,一子读高中,父母约八十来岁。一名好友说,潘最近“精神有所下降,像是有心事”。
佘祥林案卷宗多份材料显示,潘余均系案件经办民警。当年由京山县公安局成立的专案组名单中,潘排名最后。其他成员分别是任朝斌、何泽亮、毕超、曾忠、唐开斯、吴中华、李义忠,专案组组长由时任京山县公安局副局长韩友华担任(现任京山县法院副院长),刑警大队大队长卢定成为副组长(现任京山县公安局副局长)。25日,京山县公安局政治处一名警员证实,卢定成已很长时间没有在单位出现。
新闻回放
“死妻”现身浮出冤案
佘祥林,男,1966年3月7日生,湖北省京山县雁门口镇何场村人,系京山县公安局马店派出所原治安巡逻队员,因涉嫌杀死妻子而被刑事拘留。1994年和1995年两次被宣告“死刑”,后因证据不足逃过鬼门关。1998年6月15日,被京山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就在3月28日,被佘祥林“杀害”达11年之久的妻子张在玉突然从山东返回家乡,一件天大的冤案由此浮出水面。
据佘祥林的大哥佘锁林介绍,1994年初,弟媳张在玉突然失踪。双方家人四处寻找,但始终没有找到。张家开始怀疑是被佘祥林杀了,因为张在玉患有精神病。当时,有关佘祥林与某女青年有暧昧关系的传言正闹得沸沸扬扬。数月后,一村民在离村不远的窑凹堰边发现一具身体已腐烂得面目全非的女尸。经过辨认,张家人一口咬定死者就是张在玉。这样,佘祥林就成了第一杀人疑犯,不久即被京山县公安机关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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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妻冤案申请赔偿600多万
佘祥林的代理律师周峰本月11日向湖北京山县公安局提出了佘祥林哥哥佘锁林、母亲杨五香、证人倪新海、聂麦清4人的赔偿申请共计约170万元。加上佘祥林本人提出的430多万元的赔偿申请,这一案件共向司法机关申请的赔偿高达600多万元。
这4名相关人员均要求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由侵权司法机关在省级以上报刊媒体为请求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佘祥林要求的赔偿包括精神抚慰金20万元等,母亲杨五香本人已去世,其赔偿由其5个子女和其老伴佘树生分享,包括:死亡赔偿金32万多元;6人每人精神抚慰金15万元,共计90万元;取保候审金600元、被限制人身自由抚慰金等共计120多万元。
湖北人大关注冤案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3日召开主任会议,专题听取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法院主要负责人关于佘祥林案件调查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佘祥林案件的发生教训十分深刻,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需要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湖北省纪委办公厅工作人员介绍,因案情复杂,佘祥林专案调查可能仍要持续一段时间。
佘祥林遭
刑讯逼供
今年4月初,取保候审的佘祥林告诉记者,11年的牢狱生活,有4年半左右是在京山县公安局第一看守所度过的,到了1998年10月就转到监狱去服刑。其中,刑讯逼供是发生在看守所的阶段,那时候公安经常提审。第一次提审时搞了有10天左右,办案民警让他好多天都不睡觉,轮番讯问,不承认杀人就不让睡,当他反驳说没有杀人时就有人打他,包括拳打脚踢,全身到处都打,甚至有一次还用椅子砸他。而且办案民警还不止这样,甚至让他连续两三天每天只吃两顿饭,每顿饭只有一两。最终他实在承受不住那些折磨了,只好按办案民警的意思,违心地供诉自己杀了妻子。
据新华社、《新京报》等媒体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