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物调查所被坊间称为“私家侦探”。这些“私家侦探”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岛城市民在什么情况下需要他们的帮助?他们又通过何种手段展开工作……带着与读者相同的疑问,《生活》记者走近岛城“私家侦探”。 行业发展与社会同步
调查事务
所最早在岛城出现是1998年,如今已经有七个年头。据业内“侦探”透漏,目前事务所接案数量平均以每年10%的速度递增。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经济活动频率、思想开放度和法律意识都有所提高,这就难免导致婚姻和财产纠纷的频繁发生,最后的结果肯定是对薄公堂,但是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起诉人和律师必须自行提供有效的证据,如今大家的法律意识都很强,取证越来越难,这就有了对专业调查公司的需求。这种特殊的需求最终促进了事物调查所的产生和发展,可以说,它是对司法机关功能很有效的社会补充。正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何家弘所说的:“私家侦探和警察组织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具体说来,私家侦探业主要服务于公民的私人利益,即主要对付那些涉及私人权利和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他们不必遵从警察所必须遵守的行动规则,他们不必向公众负责,而只对其自己、职业、雇主和客户负责。” 不违法不泄密不涉黑
说到“私家侦探”,不免想到福尔摩斯、柯南等神乎其神的小说人物,其实,调查所“侦探”的工作过程远没他们那么潇洒和神气。雷克顿是岛城首家事物调查所,多年来合法经营在行业中独树一帜,并被青岛市法学会纳为联动单位。官所长告诉记者,“因为我们属于社会调查机构,在工作时没有任何特权,一切都要靠自己的思考和辛劳来实现,行动前还要反复衡量,决不能触犯他人隐私以及相关法律。”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事物调查所的行业收费情况包括“婚姻调查5000元以上”、“财产执行为回款额的10%左右”等等。以雷克顿事物调查所为例,他们在接受婚姻调查委托前会要求委托方出据相关的婚姻证明,接受经济调查委托则需要欠条、法律判决书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他们在调查时不越法律雷池半步。比如,一位女士需要丈夫有外遇的证据,他们会通过特殊手段掌握其丈夫的行踪,在丈夫与第三者在一起时,他们会通知这位女士亲自到现场取证,却不会进行拍照、录像等侵犯他人权益的动作;但在这位女士家里,应其要求他们可以安装录音器、针孔摄像等取证设备。
在针对财产执行委托时,私家侦探决不会像大家想像的那样依靠暴力或采用威逼手段去帮委托方讨欠款,他们可以帮其掌握隐匿的债务人行踪以及帮助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状况,一旦有情况便通知委托人和法院去执行,在此过程中,私家侦探不与债务人直接接触。调查工作完成后,私家侦探会销毁相关资料,绝不会将委托人的信息泄漏出去。
“侦探”如何工作
关于这个问题,记者曾经和大家一样好奇。采访中,私家侦探们透漏,要采集到有效信息和证据,首先要借助特殊设备,比如各种照相机、摄像机、录音机等。其次,他们有高科技手段来对追踪对象进行位置确定、账户监控等调查。此外,私家侦探本身都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和超强的思维能力。除此之外,他们表示还有其它手段但不便透漏。
“侦探”给市民的建议
庞磊从事“侦探”工作多年,他从职业角度给大家提出几个建议,第一,夫妻婚前最好做财产公正,避免日后感情破裂时有不必要的麻烦。第二,因感情破裂或对方过错想要起诉离婚的市民在取得有效证据之余,一定提防对方将财产偷偷转移,最好在调查清楚后到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来冻结对方财产。第三,无论感情多好,和亲友发生经济往来一定要保留相关证据,否则一旦对方抵赖,法律根本无法保障被害人权益。记者杨益帆
法律是最终边界
对于事物调查公司的营业范围和行为范围,需要特别注意。从目前来看,对于“私家侦探”还没有正式的开禁。从事相关业务的公司多是以调查公司的名义存在。曾经有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只有49个字———“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由此可见,合法活动是其最基本的要求。
而法律界人士提醒: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调查取证权只有公安、检察院、法院才有(律师在规定范围内也享有这方面的权利,但须经过当事人允许),任何人进行私自调查、取证都是违法的。此外,即使是受当事人委托,也不能违反国家相关法律。因此我们必须明白:法律是其最终边界,任何试图逾越这一边界的行为都不会得到法律支持,严重者还将受到相应法律制裁。李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