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调队最近做的一项统计分析显示,2004年山东省农村居民农户间、地区间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在纯农业户、以农为主兼业户、以非农为主兼业户和非农产业户四种农村居民中,纯农业户家庭人均收入最低,仅为3094.2元,东西部地区农民收入比也由2003年的1.59:1缩小为1.55:1。
从不同类型农户收入看,
纯农户收入增速最快。按家庭劳动力从业情况,农户可分为纯农业户、以农为主兼业户、以非农为主兼业户和非农产业户,目前四者在全省分别占44.4%、19%、25.6%、11%。2004年,四者家庭人均纯收入为3094.2元、3326元、3783.8元、4828元,增速分别为14.6%、6.1%、10.7%、2.2%。纯农业户家庭人均收入总量虽低于全省平均收入水平413.2元,低于非农产业户平均水平1733.8元,但当年增加额和增长速度均超过全省和其他类型农户平均水平。
从农户间收入看,高低收入户差距有所缩小。2004年,全省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农户由上年的59.1%降为2004年的58.6%。2004年20%高收入户家庭人均纯收入7197元,增长8.2%;收入最低的20%家庭人均纯收入1291元,增长15.4%。贫富“两极”收入之比为5.58:1,比2003年的5.95:1有所下降。
从区域收入看,西部地区农民增收速度快于东部地区。2004年山东粮食主产区的德州、滨州、聊城、菏泽等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为3056.6元,增幅为15.5%,高于东部青岛、烟台、潍坊、威海四市农民收入增幅2.7个百分点。收入比有所缩小,由2003年的1.59:1,缩小为1.55:1。
专家认为,惠农政策、农产品价格上涨、劳务经济是农民增收的主要拉动力。据测算,仅由于种植业主要产品价格上涨,使得我省农民人均增收220元,对农民增收贡献达60%以上;2004年在农民非农产业收入中,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178.3元,增长7.6%,对农民非农产业收入的贡献率达到82.3%。目前增收的基础不牢固,增长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通讯员
王象永 记者 杨飞越)
责任编辑 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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