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司法部近日公布的《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显示,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与去年相比,在内容、科目、方式、要求、分值比例上没有明显变化,而在题型和论述题的要求上发生了明显变化。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将去年的分析简答题一分为二,拆分为“简析题”和“分析题”,题型从6种增加到了7种。
论述题要求的字数从去年的“800到1000字”改为“字数不少于500字”。据专家分析,题型种类的增加不仅是对整个试卷结构的调整,而且还对应考人员的综合法律知识、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现实问题等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论述题字数减少增加了应考人员思考和表述上的难度,其实是提高了对应考人员的要求。
(作者:衍康)
编辑 张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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