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抓小偷、小偷怕警察不管何时何地都应该是我们这个社会的常态。倘若有一天警察不抓小偷、小偷不怕警察了,反而还结成了某种同盟关系,真让人有点不寒而栗。 假如,警察对小偷放任不管,这无疑给小偷提供了一个“生长”的环境,小偷就可能肆无忌惮地大行恶道,旁若无人
地伸出“第三只手”。由此,他们还极有可能迅速繁衍壮大:“子又生孙,孙又生子”。到时候,警察再想去抓小偷肯定要付出沉痛的代价。 假如,警察与小偷长期同流合污,彼此“称兄道弟”,警察就有可能因“吃了人家的嘴软”、“拿了人家的手软”、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最终丧失抓小偷的能力,陷入“不敢抓”的恶性循环的泥潭。 成都火车站派出所的警察与小偷“同盟”,比“吃了原告吃被告”还狠毒。拿着纳税人的钱不去履行“抓小偷”的公务,反而让小偷继续掏纳税人的“腰包”,从中“分红”,真是丧尽天良!从某种意义上讲,成都车站派出所“猫鼠同盟”问题的暴露是件好事,它明明白白地告诉人们,“执法犯法”在一些地方还相当严重,并且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在法律越来越健全的今天,对执法者加大“执法”的力度应该摆上各级的重要议事日程。对这些“败类警察”就必须做到发现一个严惩一个,决不手软,“杀一儆百”,让“人民警察”永远姓“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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