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贼进站行窃交费名目繁多■偷钱多了要和警察对半分成■警组派人专门清点贼数结账■接到报案警察销毁证据资料    发生在成都车站派出所的“
警贼勾结”窝案近几天成为国内媒体关注的焦点,人们(尤其是那些正派的警察们)在对这些警察中的败类深恶痛绝的同时,更关心他们和小偷的肮脏交易究竟是如何进行的?更在思考朗朗乾坤下为何能发生这样的丑剧?23日,成都铁路办案机关对整个案件终于有了个完整的“官方说法”。    成都铁路公安机关认定,成都车站派出所涉案民警程某等17人,于2003年至2005年1月,长期与宜宾盗窃团伙勾结,在收受盗窃人员进入火车站候车室的“班费”和“烤火费”等名目的赃款后,对违法犯罪行为不闻不问,甚至提供保护,仅目前由被审查民警退出的赃款就近24万元。
   军人车站钱包被盗小偷把钱送给警察
   今年1月10日,一名军人回家探亲要在成都火车站转车,在候车大厅休息的时候,被小偷偷走了钱包。这名军人马上去找值班的警察报案。警察“好言相劝”,军人感激地拒绝了他的好意,决定找在成都的战友借钱。
   军人向外走时,发现一名小偷正在作案。他随即对这名小偷进行跟踪,却惊讶地发现,小偷得手后,竟然走到车站行包房,将两个钱包交给了另一名警察。其中一个钱包正是自己的!
   军人非常气愤,当即将警察和小偷抓住,但警察将钱包退还给这名军人后就不再打算处理此事了。这名军人一怒之下,通过信访将火车站派出所告到了上级主管部门。
   军人一怒写信投诉各方彻查“1·10”专案
   今年1月26日,成都铁路公安局和成都铁路公安处分别收到署名原某(某部队现役军人)的投诉信。
   局、处两级领导对此十分重视,立即部署开展调查工作。成都铁路公安处成立了“1·10”专案调查组,随即展开了外部侦查和内部调查。
   截止到2005年2月23日,已基本查清旅客原某被盗钱包一案。该案反映出成都车站派出所程辉警组与长期在成都站活动的“宜宾帮”相互勾结、盗窃旅客财物的犯罪事实。在对该警组审查中,反映出成都车站派出所多个警组、多名民警涉嫌与“宜宾帮”盗窃团伙相互勾结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2005年2月24日,成都铁路公安局成立以局长、政委为组长的“1·10”专案领导小组。同时,抽调成都铁路公安局、成都铁路公安处、重庆铁路公安处等单位的干部组成“1·10”专案组。经过两个多月的专案工作,目前已基本查清成都车站派出所部分民警与“宜宾帮”盗窃团伙相互勾结、盗窃旅客财物的犯罪事实。
   惊天丑闻浮出水面警贼勾结玄机多多
   通过对“1·10”盗窃案的侦查,现已查明,以宜宾人王某、赖某、欧某等16人组成的扒窃团伙,是一个长期纠合在一起、分工明确、内部控制严格、长期固定在成都火车站作案的犯罪团伙。这个团伙的为首人员是王某,现场指挥头目先后是赖某、欧某,谢某专司接收清理赃物(称为“接水”),胡某专司内务管理,莫某、江某、黄某负责望风和转移赃物。该团伙在成都市内租有房屋,还专门雇有炊事员、清洁工和管理员。
   2004年12月至今年1月,仅以胡某名义给民警办理的3个银行卡,就先后打入8万余元。案发后,案侦组对其接货的车站候车厅杂物间进行搜查,找到各类钱包56个,各类银行卡28张,各种身份证明10多份。
   经调查,盗窃团伙首犯王某上世纪90年代初期即开始在成都车站行窃。其间,成都车站派出所曾将其列为“特情人员”使用,致使王某逐渐在成都车站站稳脚跟。其后,王某采取给队长交“队费”,给执勤民警交“班费”、“烤火费”等形式拉拢腐蚀了刑警大队长杨某、执勤队长接某、智某、李某和候车厅部分执勤民警,达到了他们在成都火车站候车厅大肆盗窃旅客财物的目的。
   经审查,涉案民警与“宜宾帮”盗窃团伙相勾结的主要手法是,采取收“进场费”又称“班费”(即宜宾贼进入候车厅作案每人每班交给当班警组400元至600元)、“烤火费”又称“返点费”(即宜宾贼每次扒窃金额超过500元至1000元,警组和宜宾贼要对半分成)、“队费”(即宜宾贼每月向涉案的警务队长个人交的费用)等形式,收取宜宾贼扒窃作案的赃款,向宜宾贼提供保护。
   如有旅客报案或旅客将窃贼当场抓获,这些警务组负责安抚旅客,待将旅客送走后,销毁有关报案资料,并将旅客的报案金额作为其收取“返点费”的依据。涉案警组有人负责每班清点进入候车厅的窃贼数,有人负责与窃贼清算每日“进场费”、“返点费”。2004年7月以后,个别警组从过去的现金交易发展为由窃贼为警组办理银行卡,将每日警组应分得的赃款额打入该卡。据《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