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委市政府发出通知公布2005年改革计划
1 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建设效益深圳
1.推进规划体制改革:加快制定《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条例》和《深圳市土地规划条例》,抓紧修订《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
2.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制定并实施政府
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库,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对非政府投资项目,区别不同情况采取核准或备案;重点抓好城市交通、水务环保、高新技术产业带、区镇城市化及社会事业五大领域的投融资体制改革。
3.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市场化配置土地资源的土地利用机制和土地利用效益考核监督机制,推行产业用地的公开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建立土地集约利用的控制指标,制定符合深圳实际的产业用地分类标准和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制定我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强化管理,从投资强度、开发进度等方面对各类项目用地进行严格控制。
4.改革现行重要物资储备管理体制:建立粮食供求总量平衡机制和市场监督预警机制,加强政府对粮食的宏观调控;推行“企代政储”模式,建立储备粮合同契约制;建立粮食购、销、存统计报告制度,加强粮食市场管理;加快石油、成品油和天然气的储备建设,建立相应的购、销、存统计报告制度。
2 创新行政管理体制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5.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整合相同或相近的机构和职能,合理核定领导职数,切实解决分工重叠问题。进一步合理划分市、区事权和职责,扩大区在劳动、文化、城管、安全生产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限。
6.完善公务员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安管理体制改革和警务机制创新,修改和完善公安系统专业化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根据即将出台的《公务员法》,探索推进公务员专业化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职级序列,研究在公务员队伍中实行分类管理,推行聘任制公务员试点改革。
7.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审批事项集中清理变成经常性的改革,成熟一项取消一项。在继续做好对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实施电子监督的基础上,将覆盖面扩展到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保留的22个部门的197项其他审批事项,使行政监督不留“死角”和“盲点”。
8.深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制定我市关于深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指导性文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在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事业单位职员和雇员分类管理、聘用聘任、工资分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评价办法等配套政策。
9.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在市本级预算单位全面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在市本级推行“非税收入征管制度改革”,实现各类非税收入直接缴入财政专户,从根本上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程序。
10.深化行业协会民间化改革:抓紧修订《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依法实施各类行业协会的民间化改造和重新登记工作。
11.制定行业协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制定相关配套扶持政策和措施,支持行业协会依法开展活动,探索建立政府与民间行业协会商会组织的新型关系。
12.继续进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调研和方案制订工作。
13.研究提出建立正常的公务员工资水平增长机制的意见:研究建立一套与经济增长水平、财政收入、居民物价指数等因素相关联的公务员工资水平动态增长的机制。
3 解决深层次体制性矛盾和问题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14.深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化企业内部改革,继续改革和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和任用方式,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创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15.完善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组建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同业公会,探索建立多层次担保体系,开展再担保服务试点,推动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建设;搭建深圳国际贸易救济法律服务平台;设立“高科技人才创业基金”,对来深圳创办高科技企业的人才给予必要的资助。
16.加快原农村股份合作公司改革:制定我市加快集体股份合作公司发展与改革的指导性文件;修订《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引导宝安、龙岗两区各集体股份合作公司参加农联社改制为商业性股份制银行,为集体股份合作公司打造投融资平台。
17.加大金融业开放力度:加强与香港在金融方面的合作,稳步推进香港银行试办人民币业务,加快深港两地间的资金市场融合;加快两地消费支付卡业务的互联互通,拓展港币银行卡深港双向联网业务,逐步实现深圳所有发卡银行入网。
18.继续推进政府资助类基金管理体制改革。
4 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构建和谐深圳
19.深化人口管理体制改革:就户籍人口的机械增长、暂住人口居住、流动就业人员管理、流动人员计划生育和暂住人口子女入学等方面分别制定管理办法,建立人口长效管理机制;将外来人口管理方式由“条块结合,以条为主”调整为“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托基层社区,形成“条线指导协调,社区综合管理”的新型管理体制,实行“以证管人”和“以房管人”相结合的模式。
20.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探索设立民办教育基金,扶持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深化教育投融资体制改革,多渠道发展教育事业。探索组建教育集团,切实加强教育领域国有资产的监管。
21.深化医疗卫生管理体制改革:适度放开医疗市场;逐步建立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诊疗技术及大型诊疗设备等方面的准入指标体系;加大医师协会建设的工作力度,依靠法定协会加强医师的内部管理和自我约束;建立起科学规范的社区居民疾病预防和健康保健制度,实现“小病治疗在社区,大病治疗在医院”的目标。
22.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改革文化节庆和活动的举办方式,公益性文化活动采取项目招标、采购和委托承办的方式,经营性文化活动采取市场化方式运作。
23.完善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事业单位职员养老保险制度和年金制度;建立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家属(少儿)统筹医疗保险制度。
24.稳步推进司法制度改革:积极开展法官、检察官职业化改革的研究。完善律师制度,加快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建立;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探索刑罚执行的新方法。
25.推进社会信用体系改革:打造全市性的信用信息平台,争取与筹建中的全国信用网络互联互通;启动信用征集和信息披露立法,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
政策发布台
编者按
2005年是中央确定的“改革年”,也是深化改革的攻坚之年。市委市政府日前在第19期《市政府公报》发布了《深圳市2005年改革计划》。《计划》将通过四大方面的25项改革,努力为深圳在较高起点上实现较快速度、较高质量和较好效益的发展提供体制和机制保障。
根据《改革计划》,2005年我市改革工作的重点是: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继续推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和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文化体制、社会保障制度、城市管理体制和司法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制订深圳市“十一五”改革规划,明确改革的目标和任务,落实责任制和推进时间表。(陈晓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