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日前,《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见》正式出台。《意见》从六个方面提出了我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 一、民主法治就是要努力开创政治文明建设新局面,社会主义民主日趋完善,依法治市切实
加强,公民有序政治参与逐步扩大,基层民主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健全,人民群众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 二、公平正义就是要保障人民群众各得其所,充分享有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得到有效协调和兼顾;
三、诚信友爱就是要建设诚信青岛、文明青岛,构建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在全社会形成互帮互助、文明礼仪、团结友爱、诚实守信、融洽相处的人文环境;
四、充满活力就是要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激发各行各业的创新活力,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
五、安定有序就是要加大加强平安青岛建设,切实维护全市政治安全、社会安全、信访安全和生产安全,积极开展平安青岛创建工作,把青岛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最稳定的城市之一;
六、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要努力建设生态市,逐步实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创造最佳人居环境,经济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
《意见》强调,全市当前应当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更加注重扩大再就业,构建社会化就业新格局;更加注重加大扶贫力度,做好对欠发达区域的帮扶;更加注重加强公共财政建设,逐步缩小区域和城乡差距;更加注重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更加注重依靠人民群众,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更加注重施政创新,打造社会管理新格局;更加注重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形成促进公平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更加注重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