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字楼、闹市区、地铁站叫卖、推销信用卡的银行摊点已经被直接纳入银监会的视野。银监会近日发布了《商业银行外部营销业务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最常见的银行外部营销业务就是信用卡营销。”建设银行的一位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
据介绍,外部营销主要是指银行在经批
准的固定营业场所以外,由银行外部营销人员向消费者推介个人银行业务或零售银行业务的各类产品和服务的活动。
而自今年年初以来,利用信用卡犯罪的案件频发。犯罪方式从伪卡诈骗到真卡诈骗,手段越来越复杂。对银行来说,风险防范也开始变得越来越重要。
尽管商业银行经营能力已经有比较明显的提升,信用风险以及对市场风险的管理也取得了一定程度上的进步,但操作层面的风险控制仍是当务之急。业内人士认为,此次银监会发布的《指导意见》填补了我国对商业银行外部营销业务的监管空白。
个人:谁说我不在乎风险
“我现在的发行任务就有700张。如果想办卡,把身份证复印件传真给我就行,或者给我身份证号码也行,越多越好。”
某商业银行一位从事银行卡业务的职员对记者说。
现在,街头和写字楼大堂等场所的信用卡推销摊点,都能直接给消费者提供信用卡申请文件,并进行填写,有些银行的信用卡的申请,可以提供上门服务。通常开户只需要身份证的复印件或者是名片。
目前,很多银行的外部营销并不符合《指导意见》的规定,在信用卡推销中尤其显著。
“一些外部营销人员以利润为目标,造成客户质量参差不齐,使银行面临较高的风险。另外,他们也经常不充分披露产品信息,使客户在不了解业务的情况下,就匆忙办理信用卡业务,因而银行还要面对不少投诉。”一位银行界人士对记者说。
而最近出台的《指导意见》中的第一条就规定,外部营销推介的产品及服务必须在银行的业务范围之内;外部营销的业务范围仅限于银行综合信息的介绍、推介银行产品、寻找和开拓客户资源、分发空白的金融产品与服务的申请文件,不得收取已经消费者填写的金融产品与服务的申请文件,不得接触现金及其他银行业务凭证和法律文件。
专家表示,这些规定的目的,就在于将商业银行外部营销的风险防范程序前移。
“信用卡还是没有银行借记卡那么稳。我觉得去银行还款排队比较麻烦,所以就预先在信用卡上存了钱。有一次我的钱包丢了,我拨打了我的发卡银行的挂失电话。当我查询余额时,银行职员的回答让我吃惊,他说我的卡上已经没有钱了。这时我才被告知,用信用卡消费原来是不需要密码的。不设密码的原因,竟然是为了方便消费。”一位曾经丢失过信用卡的李小姐对记者说。
记者就此咨询了招商银行信用卡部。“信用卡是国际标准的信用卡,刷卡消费时只要签名就可以了,无需出示身份证件或输入密码。如果商店要求您必须输入密码时,请任意输入6位密码就可以了。如果商店要求您出示身份证件,是为了与您确认身份,请尽量配合。”招商银行信用卡部表示。
信用卡虽小,但是规则并不少。不少规定和条件都是客户在办理信用卡时并并不了解的。
某银行卡用户李先生对记者说:“在商场消费后,我拿着现金到银行还款,排队的时间长。而通过网上银行有时交易会出错,不仅更改时间长,还特别麻烦。所以我就决定预先给信用卡上多存些钱,以后让银行直接从中扣就行了。但是后来发现,存入自己的钱银行不计利息;而取自己的钱,银行也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可这些规定在办卡的时候,并没有人告诉我。”
银行:卡业务急速扩张带来隐忧
目前,中国的四大国有银行以及12家股份商业银行都全力以赴地介入到信用卡业务,信用卡业务呈现“井喷式”的高速增长态势。而如何平衡信用卡发行竞争和风险管理这天平的两端是众多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难题。
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04年年底,我国信用卡发行量突破1000万张,人民币透支余额接近300亿,年度增长率分别超过100%和500%。
一位银行业人士对记者说:“中国的信用卡市场火拼的出发点就是信用卡是一项高利润业务。在发达国家,信用卡业务是许多国际大银行的主要业务和主要利润来源。花旗银行的信用卡业务收益就占其利润总额的1/3,美国运通公司的运通卡业务利润更占了其公司全部利润的七成。”
而某国有银行的一位人士则表示,相对国有银行来说,中小股份制银行由于其网点数量有限,会更多地采用外部营销方式。随着信用卡高端客户市场逐渐饱和,发卡机构也将触角伸向更加广泛的普通人群。银行大量聘用外部营销人员拓展客户资源。而银监会在《指导意见》中强调了银行对外部营销人员资质管理的方面的重要责任,可能对这些银行的影响比较大。
另外,中国商业银行迫不及待地大量发卡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中国入世的时候曾经承诺,五年以后向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也就是说在不远的将来,在我国的信用卡战场上,中国的商业银行将要与外资银行进行肉搏。
因此,中国的商业银行纷纷加紧在信用卡市场上“圈地”。不过,外资银行并没有袖手旁观,花旗银行和浦发银行的合作以及汇丰银行与上海银行都开始合作开发信用卡业务。
不过,最令人关心的是,作为一项以“高风险、高收益”为特点的创新金融业务,信用卡业务在目前我国个人征信体系缺失、监管法规政策尚不完善的现实环境下,是否存在系统性风险?
与传统的银行卡只有支付功能相比,而信用卡具有非计划性个人消费信贷,风险控制与市场推广都是不可或缺的。
不过,由于各家银行大肆争抢客户,也给一些不怀好意的人留下可乘之机。信用卡风险有可能成为商业银行未来的一大风险隐患。
2000年,刚摆脱亚洲金融危机阴影的韩国政府为了拉动内需,于是通过税收优惠等各种政策鼓励消费者使用信用卡。当年韩国的信用卡发行量达5788万张,相当于以往3年的总和。
在信用卡热销的背后,是信用卡公司巨额的手续费收入。他们千方百计扩大信用卡发放数量和范围,顾不上对用户的偿还能力进行分析,连许多未成年人都成了“卡民”,因此,埋下了信用不良的祸根。
这种局面维持到2003年底,韩国消费者债务拖欠比率达到了创历史记录的11.2%,拖欠债务超过90天的信用卡持卡人已经占到韩国劳动人口的16%。
在韩国爆发信用卡危机之后,新加坡、菲律宾、泰国等国家和我国台湾省纷纷出台加强信用卡业监管的政策措施。受此影响,我国信用卡业目前的高速发展也引起了一些质疑。
专家认为,国外的信用卡危机事件提醒人们,信用卡风险的关键点在控制信用卡营销过程中的违规。因此,此次银监会通过规范走出网点的银行外部营销人员的经营行为,《指导意见》是监管信用卡风险的一个重要切入点。
责任编辑:屠筱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