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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急咬人”,谁是“真凶”?
青岛新闻网  2005-05-23 09:42:41 青岛晚报
 

  话题回放

  胡某逗狗玩,狗欲咬胡某,却将站在胡某身边的金某咬伤。请问,金某应向谁要赔偿?

  话题讨论

  根据《民法通则》相关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担责;因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不担责;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担责
。胡某故意逗狗,导致狗咬伤金某,胡某存在明显过错,故应由胡某对金某进行赔偿。

  大律说话

  狗不懂法律,所以它不知咬胡某是不需要负法律责任的。而胡某看来也不太了解法律,要不然闲得没事逗什么狗玩。从某种意义上说,倒霉的金某其实不是被狗咬了,而是被胡某这个人“咬”了。

    编辑 张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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