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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官司缠人
青岛新闻网  2005-05-23 09:35:44 青岛晚报
 

  现在,普通百姓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遇到问题会想到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我利益———但遇到的问题往往涉及金额不大,却一样要走必要的法律程序。同时,记者还注意到,在小额纠纷中,有相当一部分涉及到打工者利益。其中有的打工者

  因受自身文化水平与经济实力所限,或者不知道如何维权,或者面对高额维权
成本难以继续。

  小额纠纷的高法律成本既有如律师费、交通费、通信费等相关费用外,还有诉讼的时间成本,以及可能败诉带来的风险成本。因此,许多人一开始希望通过法律维权的热情很高,后来却有些犹豫,甚至放弃自己的利益主张。

  记者采访

  案例一张小姐与就业单位发生一起经济纠纷,涉及金额2000余元。由于感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因此张小姐希望能够得到法律支持。但咨询了律师后,张小姐发现自己的诉讼金额虽然不大,但其中关系复杂,很难一下说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与消耗时间都超出自己的预计,因此不得不打消了法律解决的想法。

  案例二宋先生打工已经近四年,但单位一直未能给他以合理的薪酬,每月总是比其他同事少一部分钱。他也曾试图以法律方式解决。后来,他总感觉过程太麻烦,费事,时间一长就算了。

  案例三王小姐不小心掉了预存话费的手机,让她烦恼的是,手机内存有许多要用的电话号码,而捡手机的人仍在使用这部手机。另外,刚存的几百块钱话费也无法追讨。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有不少小额纠纷涉及者关注的不是自己能获多少实际利益,而是更多地执着于法律能给自己一个公正的说法——更在乎一种对平等、公平环境的要求。

  律师观点

  山东诚远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兆磊

  使消费者维权陷入窘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大的经济环境和法制环境的问题,有执法、司法本身的问题,最关键的是整个制度建设存在一定不足。由于司法制度的改变是一个非常严肃、严谨的过程,因此不可能一下子完成转变。但我们也应该有意识地推进相关制度的建设。在此,提出几项建议。

  1.建立最低赔偿金及先行赔付制度

  建立一个最低赔偿金制度,即在出现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情况后,侵权者向消费者的赔偿金额最低为500元。不法经营者侵权的成本会比较高,这样会有力制约不法侵权行为,增强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的信心和动力。可以使用原有的地方实施的信誉保证金制度,使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及时获得先行赔付。这可以使消费者摆脱复杂程序的困扰,使通过申诉解决争议变得更容易、更有效率。

  2.建立行政罚款分利制

  在消法中增加“国家行政罚款分利制度”,即行政机关将对不法经营者的行政罚款的50%作为补偿款支付给受害者或者举报消费者。美国百姓爱打消费官司,他们一逮到经营者制假售假,收集证据马上起诉,罚得经营者倾家荡产,举报人或消费者则拿到高额赔偿。

  3.建立简便诉讼制度由于诉讼是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最终解决途径,所以有一套迅速、公平、成本最低并且容易进行的诉讼制度,是我国目前的现实情况的基本要求。

  4.应建立有利于广大消费者并对不法经营者有巨大震慑作用的公益诉讼制度。

  5.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消费者权利受侵害诉讼中消费者利益难以保护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举证困难。消费者往往因为无法举证或举证不力而导致败诉。

  6.实现债权的费用充分赔偿原则。律师费、误工费、差旅费、精神损失费等诉讼成本由败诉方承担。记者李峥

    编辑 张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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