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 国土资源部日前公布了首批通过土地市场治理整顿验收省份的城市建设用地,调整供地结构,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占了三成以上,而去年全部新增建设用地中用于城镇建设的只有五分之一。这一举动等于向市场传递出重要信号:土地供应政策将向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倾斜。
商品住房价格上涨过快,土地扮演了什么角色?国土资源部多次表示,并不存在“地荒”,房价过快上涨也不是地价上涨引起的。但是,在运用土地供应这一宏观调控手段抑制房价上涨方面,前一时期有些地方似乎没有拿出足够的力度。长期以来,在土地供应结构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突出表现为非住宅房地产用地和高档房地产供地较多,中低价位普通住房供地偏少。
5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对居住用地和住房价格上涨过快的地方,适当提高居住用地在土地供应中的比例,着重增加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量。
为落实这一政策,13日,国土资源部通过新华社公开表明,将通过土地调控措施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的有效供应。对因旧城改造城市拆迁涉及的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在供应土地前,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等规划设计条件,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住房销售价位、套型面积等控制性要求,并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
不久,国土资源部又公布了首批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共计499.95公顷,分布在西宁、西安、锦州、哈尔滨、抚顺、沈阳、牡丹江、贵阳等8个城市。这一措施将为上述城市中低价位普通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提供用地保障,从而有利于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的问题。
众所周知,调整土地供应结构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滞后效应强,政策见效慢。但是,在当前房价较高的情况下,作为一种宏观调控手段,政府出面适当增加土地供应量,特别是普通住宅用地供应量,可以降低人们对房地产价格的预期值,在一定程度上防止部分房地产商囤积土地、恶意炒作,从而起到稳定房地产市场的作用。
当然,从长远看,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建设用地供应的有限性。国家不可能通过无限制地增加土地供应量来平抑房价,将主要通过控制不合理需求,调整土地供应结构来影响房地产市场。因此,国土资源部也明确要求各地,在适当提高居住用地在土地供应中比例的同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不能突破指标。今后,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土地这扇宏观调控的“闸门”仍将偏紧。新华社记者张晓松(新华社北京5月22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