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济南5月21日专电 记者近日从济南市教育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中考招生行为,济南市出台十条禁令。 这十条禁令包括:严禁高中学校与家长、学生签订承诺性合同或协议;严禁初中学校以任何形式违背学生意愿强制学生选报志愿,或强迫学业成绩相对差的学生提前离
校并不准其参加中考;严禁各类学校违背政策乱开口子,乱招生,乱收费;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文化课考试的方式选拔新生或分班;严禁各类学校举办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类实验班、特长班;严禁对中考高分学生进行物质奖励和渲染宣传;严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以中考成绩为学校和教师排队或只将学生报考某些学校的考试录取结果作为评价和奖励学校和教师的依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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