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彭水原全国人大代表冯国良修建豪华活人墓,舆论不出意料地哗然,几乎是众口一词地谴责。我查阅了一下新浪网的相关网友评论,不由得倒抽一口凉气,其中有人刻毒地提议:把冯国良埋进去,不就不是活人墓了嘛。对于这一提议,附和者似乎不少。
这种冷酷的口吻纯粹属于感情用事,暂时不去管它。但民政部
门已经严肃地指出,冯的做法严重违反了殡葬管理办法,因此,这一活人墓将会被坚决地拆除。
当然,人们可以追问:活人墓因为什么违反了相关管理规定?还是因为坟墓占地面积超标?是因为修建活人墓?是因为墓室建筑过于奢华?或者是因为修建坟墓本身?究竟是哪一条违法,具有相当不同的含义。
因为冯的家乡属于乡村,根据相关法规中的例外条款,是可以修建坟墓的。而究竟是人死后修建坟墓,还是在世时就修建活人墓,恐怕只是个习俗问题。冯的说法是,修建活人墓正是当地风俗,类似的活人墓还有很多。同样地,假如修建坟墓本身并不违法,修建活人墓是当地风俗,则墓室是豪华,还是简朴,似乎完全是个人自由选择的问题。
总之,这三条都跟法规无关,而大致属于道德与习俗的范围。民政部门也说得很清楚,判定其违法的唯一依据,就是坟墓占地超标。冯国良修建的活人墓占地面积约40平方米。对此,下面的提醒或许不是多余的:管理部门只可责令其退出超标部分,而无权拆除坟墓。政府保护私人财产,而阴宅似乎也应当属于私人财产范围。
尽管冯国良的违法之处只在墓地占地面积超标,但舆论的反应却热烈得出奇。这也许是因为,它触及了现代人的一种“禁忌”:都这个年月了,在现代中国,竟然还有此等迷信!然而,恰恰是这种禁忌,使得大多数批评,属于说者谆谆,而听者藐藐,大致上属于鸡同鸭讲。
人们可能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我们的社会,至少在某些领域,出现了传统的复兴。比如,传统的丧葬礼仪就有复兴的迹象,而且,这种迹象早在20年前就出现了。我记得相当清楚,上世纪80年代中期,媒体就曾经以强烈的批评口吻报道过南方某些地方修建豪华坟墓的新闻。
这样的复兴,可能是正常的。在国家的意识形态控制松动之后,人们会本能地回复其传统。但是,很不幸,经过断裂的传统,在复兴的时候,往往是表现为一种扭曲的形态。习俗本身并非全部都是可取的。民众往往会陷入一种错误的想象之中,被锁入一种不恰当的习俗。如果习俗要维持其正常的形态,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就需要精英的批评。比如在古代,民间也常常有厚葬之俗,而大多数贤明的儒者,都不赞成这种习俗,他们也会从事移风易俗的事业,试图将人民的习俗导入理性的轨道。而在传统断裂的时期,这种精英的引导不复存在,留存于民众记忆中的,只能是草根层面上的传统。
事实上,它所遇到的,只是精英的反对。具有批评能力的人们并不熟悉那些习俗,也不熟悉其背后的宗教因素和情感。同时,那些人士也不熟悉古代通情达理的先哲就这个问题的理性讨论,比如根据传统的礼仪和哲学,活人墓是否恰当、能否得到承认等。
人们不仅不熟悉这套礼仪及其背后的宗教和情感依据,而且根本就不承认其存在的正当性。它在知识分子关于殡葬习俗的讨论及政府制定相关法规、政策的过程中,根本就不构成理据。于是,面对种种以扭曲形态复兴的传统礼俗,人们只能诉诸另一套话语、哲学和规范,比如说这种活人墓是迷信,说它影响了政府的形象等等。
然而,这样的理由,在民众看来,完全是不相干的。因为,在民众行为背后,是另一套支持性观念,乃是正在复兴或者逐渐表现出来的传统的话语和哲学。这种观念和哲学有其自身的逻辑和情感支撑。只有一种“内在的”批评,才能够进入民众的心中,促使其改进风俗——也就是说,用信奉那种礼俗的民众所能理解、接受的理由进行批评。假如你的理论根本就不承认那种风俗的正当性,完全是蔑视、反对那种风俗的,则你以这种理论来批评那种风俗,当然无助于这种风俗之改善。
这就是启蒙之后中国社会所面临的一种话语错位。知识分子使用一套话语观念,据此,看到传统礼俗的复兴,他们有点紧张不安,甚至愤怒,提出了强硬的批评。政府也根据这套话语制定法律,规范以至取缔正在复兴的传统礼俗。然而,因为这些批评和限制缺乏对于传统礼俗的同情和理解,因而,也就无法真正地引导民众移风易俗。精英和国家放弃了自己的正当职能,只能使正在复兴的传统礼俗以粗鄙的形态表现出来。愤怒的批评,似乎并不足以代替道德和知识上的担当。
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