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圆明园湖心岛出租一事遭质疑后,圆明园内一处占地3万平方米的万春园别墅再次引发关注。昨日记者实地探访获知,里面有约30套雕梁画栋的四合院式别墅早已租满,月租金数千美元。圆明园管理处对此表示,该别墅群建于十余年前,手续齐全。 月租金四五千美元  
; 昨日下午,在万春园公司门口,记者被一保安拦住,称必须与公司人员联系得到同意后方可进入。面对有关租房事宜的询问,该保安联系的有关人员陈斌(音)介绍说,院内的别墅都是四合院的形式,每套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内部有点类似于俗称的三室一厅,但有院子,月租金在4000美元———5000美元之间,不过现在别墅早都租出去了,估计到明年才可能有空房子。 别墅建于十多年前 对此,万春园公司办公室一林姓主任解释说,这些房子并不是租圆明园的,而是在十多年前建的。他说大约在18年前,刚成立圆明园管理处的时候,成立了“圆明园联合开发公司”,对万春园等处进行开发,但因为资金不足,就和他们公司进行合资,共同开发。他还介绍,园内实有约30套四合院式别墅,占地55亩左右,至于有关人员陈斌透露的月租,他未作表示,只是说价格是随行就市的。 对此,万春园公司办公室林姓主任说,建这些房子在当时都是经过层层审批的,有一整套合法手续,建房本身当然也经过了比较曲折的过程。在十多年前,既要文物保护,又要安置农民,进行开发,从一穷二白开始,圆明园管理处实际上也做了很多工作。 “万春园”为合法项目 昨日,对遭质疑的万春园,圆明园管理处副主任朱红说,圆明园公园内确实有一个“万春园”项目,但这是十多年前经过合法手续建设的一个项目。 朱红说,“万春园”是十多年前圆明园管理处和一个香港公司合资建设的项目。“当初建这个项目时,通过了政府立项,市有关部门按照手续进行了批复,是一个合法项目。”作为遗址公园,圆明园中是不是该盖别墅?朱红表示,这是历史遗留问题,比湖心岛出租问题更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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