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财政部因被北京现代沃尔经贸有限公司起诉行政不作为而坐上了被告席。据了解,这是自2003年1月1日《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第一起因政府采购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 投标公司质疑招标过程无人应答 去年10月,中国远东国际贸易总公司、国信
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等中介机构接受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委托,对国家医疗救治体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对象包括286台血气分析仪等。 此次参与竞标的供应商有3家,现代沃尔的投标价格为每台56800元,而事后中标的厂家投标价格是每台8万元,为所有竞标单位中价格最高的。现代沃尔公司认为此次采购不符合采购法规定的价廉物美的立法宗旨,于是分别向国家发改委、卫生部以及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了书面质疑,并向负责监管政府采购的国家财政部投诉,但时隔4个月仍无结果。 部级政府采购行为理应到财政部投诉 《政府采购法》第13条规定:各级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的监管部门。企业投诉卫生部和发改委在政府采购中有违法行为,应向国家财政部投诉。现代沃尔公司经理王建军说,他们也曾到过发改委的多个部门,但是都说发改委没有此职责。而财政部在接到他们的投诉后也没有给予明确答复。他们是因为投诉无门,不得已才按照《政府采购法》中明文规定的监管部门起诉财政部。 此事不在职责范围内 财政部并不认为自己不作为,其代理人解释道,国家医疗救治体系项目是由国家发改委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的重大建设项目,采取招投标进行,按照国务院划分的行政监督职责,对于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投诉,应由国家发改委处理。在接到投诉后,财政部已在法定的30天期限内联合发改委召开了协调会,并且把该投诉移交给了发改委。但现代沃尔公司的律师称,国家发改委本身就是这个政府采购项目的当事人之一,怎么可能自己处理自己呢?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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