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前日本报刊发的《临时房竟有房产证》一文引起了众多市民的极大关注。一所临时房究竟如何办出房产证成了大家最关心的事情。昨日,记者对负责维修管理大学路34号院的龙华路管修所进行了采访,该部门负责人明确告诉记者,他也认为这个房子办出房产证有问题,可能是管理中出现了问题,他们
将立即着手检查各个工作环节,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大学路34号13户原是单位自建房,后来被我们代管了,按说是不应该出售的,更不能办房产证。”昨天,所长李允泰告诉记者,这所房子以前是一家名叫“新铁设计室”的单位自建的临时房,到了2001年1月,该房原房主将房屋交给了龙华路管修所,考虑到管修所当时经济状况不太好,房租常常收不齐,每年给职工投保都成问题,管修所于是给房子办理了代管,然后出租给了原房主。一年后,原房主提出购买该房,于是,管修所内部工作人员就违规给该房办出了房产证。
李允泰告诉记者,根据规定,公房出售时必须要加盖区房管处处长的公章,而当时,几乎各个房管所都有这个公章。因为公章如此方便,而此事又不需所长把关,因此管修所内部人员私下操作十分容易。同时,据李允泰透露,原房东的妻子就在管修所工作。
李允泰表示,他们目前正在追查整个事件失误在哪个环节,待查明真相后,他们将对参与此事的内部工作人员进行追究。同时,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也明确表示,将对此事继续调查。(记者
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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