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昨天,市综治委召开会议决定在市内四区全面推广,已经在市北区试点近1年的社区矫正工作。昨天,记者走访了已经成功结束矫正的和正在接受矫正的人员,通过他们的诉说,记者了解到了社区矫正的内涵和意义。
五类人可在社区“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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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根据规定,只有符合五种条件,并且罪刑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刑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罪犯才可以被允许在社区里“服刑”。市司法局基层处的高处长说,这5种罪犯是:被判处管制的;被宣判缓刑的;被暂于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于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被裁定假释的;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需矫正人员数目不少
据介绍,目前全市已被判决各类刑罚、但并未入监的罪犯共有4000余人,除去老弱病残、无民事行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这个数字还是很大。据介绍,这部分人大都符合社区矫正的范围,需要在社区里“服刑”,但由于司法力量还不能满足社区矫正在全市铺开的要求,在五市三区只能是有选择地试点,因此还有一部分需要矫正的人员暂时得不到矫正。
新闻现场
27岁小伙:我要面对现实
昨天下午,记者赶到威海路办事处时,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记者在台东六路的一居民楼道内看到一年青人正在刮除墙上贴满的小广告,台东六路居委会于主任告诉记者,这人就是岳海,一个身高1.70米左右、年龄只有28岁的小伙子。“定期进行义务劳动是我们接受矫正的一项内容。”岳海给记者的第一印象并不像一个曾用弹簧刀捅伤过别人的罪犯。“我愿意接受媒体的采访,就是因为我要面对现实。”
2001年6月,岳海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在看守所呆了三个多月后,岳海便回家了,2004年8月份市北区开始社区矫正试点后,岳海便成了第一批矫正对象。
“刚犯罪时候,我总觉得抬不起头做人,毕竟是有案底的人了。”岳海说,自己总憋在家里不敢出门,因为周围都是多年的老邻居,怕别人瞧不起自己。后来居委会大姐上门给自己做工作,还帮助他申请办理了低保,彻底让他改变了对生活的态度。“我正凑钱去学开车,以后可以干个出租车替班司机。”2005年6月就将服刑期满的岳海,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信心。
新闻背景
全国试点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是世界上很多国家采用的非监禁刑的一种重要形式,我国针对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并正在社会上服刑的“五种人”开展社区矫正试点仅仅两年时间,已经有两批试点:第一批试点省市35个区(市)、310个街道,第二批12个省(区、市)社区矫正试点。青岛市北区属于全国首批试点地区之一。开展社区矫正符合当前国际上非监禁刑与监禁刑并重的理念和刑罚文明化、人道化、轻缓化的发展趋势,实施社区矫正,正是充分在制度上、法律上保障罪犯正当权利的实现,更好地维护司法人权。(记者
臧旭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