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正厅级干部”,来宁参加会议。只为没能尽快喝上一杯水,他在飞机上对空姐王某恶语相向并将开水泼至其身上。机上的乘客们见周某不停地无理取闹,个个表示愤慨,他们就此事联名写下证明材料提供给了飞机上的安全员。安全员随即制止了周某的过激行为,落地后在禄口机场派出所民警的教育下,周某
缴纳了200元罚金,承认了自己在飞机上行为过激的错误,并向王小姐当众道歉。 (5月17日《现代快报》) 读到这则新闻,笔者忽然生出一“杂念”:假如这事儿换个场合,比如宾馆、酒楼、洗浴中心啥的,正厅级领导干部的所作所为会受到这样严肃处理吗?我看未必。一来正厅级领导干部在公共场合做些出格的事情,不是派出所几个民警所能够处理的,因为得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来调查(处理不处理,处理到什么结果还难说);二来即便发生类似的纠纷,即便女服务员再委屈、再无辜,按照通常的惯例,也得由遭此羞辱的女服务员反过来向正厅级领导干部赔礼道歉,至于正厅级领导大人接受不接受那是另外一回事。试想,如果不是在飞机上那样特殊的场合,哪个宾馆酒楼老板敢吃了豹子胆听任事情发展到让贵为正厅级别的大领导屈尊听候一个小警察的训导,向一个小小女招待赔礼道歉,甚至还接受罚款的地步的? 机场上的这一行之有效的规矩什么时候才能落地,被借鉴来处理“地面”上的干部撒泼、违章行为,这是很值得我们期待的。何时“正厅”们不敢随地撒泼呢?李甘林《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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