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进一步提高全市人民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率,动员全市人民积极投入到创建活动。市文明委决定,面向全社会有奖征集"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城市"主题徽标设计方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设计主题
"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城市"
二、设计要求
1、徽标的主题明确,特色突出,寓意深远,体现全民创城、全民受益的广泛参与性。
2、具有概括力和时代感,充分体现"诚信、和谐、博大、卓越" 的青岛城市精神、文明城市特色和文明市民素质。
3、图形简洁、美观,线条清晰、明快,色彩鲜明,具有视觉冲击力。
三、评比和表彰
1、组织专家对参选的设计方案进行评选,从中评选出10个入围方案,入围方案在有关媒体发布,请广大市民进行投票,在此基础上,从入围方案中确定一个中标方案。
2、中标方案设计者有义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设计稿,并按要求提供完整、详细的设计方案。
3、奖项设置
此次征集活动设如下奖项:一等奖1名,奖金为5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分别为20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分别为500元。另设鼓励奖若干名,每人赠价值80元纪念品一份。"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城市"主题徽标设计方案一旦采用,将用于制作徽章、纪念品等。
四、参赛要求
1、设计方案的彩色效果图至少1份,并注明标准比例及标准色,(有条件的要附载有相关设计资料的光盘1份)。但效果图上不能出现任何与设计者身份相关的说明文字或符号。
2、 有关设计方案的详细文字说明及设计思路等,需至少提供1份。
3、需提供设计者的个人简历、联系方法、身份证号码。
4、如设计者所提供的方案超过1款,则每款方案所提供的内容要求同上。
5、设计者应当保留完整的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五、交稿时间和方式
本次活动截止时间为2005年6月6日。
参与者请于6月6日前将完整的设计方案邮寄或直接送达青岛市香港中路11号青岛市市级机关会议中心115房间,邮编:266071(邮寄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也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qdwmbzj@;为便于联系,请在邮件中写明本人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532-5913531、5913532、5913533、5913536,联系人:杨榕。
六、几点要求
1、各级文明办要把征集"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城市"主题徽标设计作为激发广大市民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载体,广泛发动,精心组织,扩大征集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各大、中、小学校要动员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徽标设计。各类专业设计公司和人员要发挥特长,积极参与。
2、各新闻媒体要充分报道好这次征集活动,搞好系列跟踪报道,调动广大市民的参与热情,进一步掀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高潮。
青岛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05年5月11日
附:参赛特别声明
1、设计方案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的法律权利。若设计方案或其使用的素材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由该方案的设计者承担。
2、权利归属:本次活动中入围的设计方案,视为委托创作之作品。其著作权(署名权除外)、商标权、专利权等相关法律权利皆归青岛市文明办所有。设计者领取的奖金仅为委托设计费,市文明办使用该委托作品时无须为署名权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3、设计者在参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入围奖金及中标奖金所涉个人所得税由文明办代扣代缴。
4、设计者对其递交的设计方案自备底稿。所有参选方案不再另行退稿。
5、其他未尽事宜,可进一步协商解决。
6、本次活动解释权归青岛市文明办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