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仅十天,新娘就发现身体出现异常。两个月后,她被确诊感染了严重的性病。此时她才知道,新郎隐瞒了他有6年性病史、一直未能治愈的事实。悲愤之余,她发誓要追究配偶“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据悉,因被传染性病而追究配偶“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在国内尚属
首次。
5月12日, 她向男方户籍所在地法院申请“婚姻无效”,该案已被正式受理,将于下月开庭。
新娘:他避开泌尿检查
5月14日傍晚,记者见到了楼兰(化名)。楼兰三十出头,在成都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其丈夫李强系乐山市某局职工。楼兰在讲述的过程中,一直在哭,几次泣不成声。
“我和李强是去年认识的。在办理结婚手续前,我坚持要到医院婚检。为了确保婚检结果的准确,我特意选择了成都最负盛名的川大华西医院。除了常规检查,我还特意挂了泌尿科。没想到他避开了泌尿检查,等我发现时,泌尿科医生已经下班了。当时我们感情很好,就没有坚持第二天继续来检查。”
噩耗:蜜月未完身染性病
“国庆节我们举行了婚礼。在我们发生关系时,他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结婚十天,我就觉得身体不适。而我发现他一直在偷偷服药,他说他可能是前列腺炎。
“我的疑心越来越重,有一次我逼问得急了,他才冲口而出‘查出来过,医生说就是那个,但是没查出有病源,不晓得有菌没菌’。我当时脑袋里‘轰’的一下。我赶紧到医院检查。两个月后,成都市两家权威的医院都确诊我患了‘非淋’,且查出了病源,是‘生殖系统衣原体和支原体感染’。这是一种严重的性病,而且我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根治困难。
真相:他6年前就染上性病
“然而直到这个时候,他仍不承认是他传染给我的。直到一个月前,在我的再三逼问下,他才承认了,说早在6年前他就感染了性病,他一直在治疗,但始终没有治好。
“他从一开始就在骗我!他明知自己有性病,6年来都未能治好,却故意隐瞒,和我过夫妻生活时也不采取任何措施。医生告诉我说,我的生育能力也可能受到影响。我今后的日子,都将在痛苦和孤独中度过。”
报案:公安机关拒绝立案
5月14日上午,楼兰带着这几个月来收集的相关证据来到辖区派出所报案,举报丈夫对她“故意伤害”。但值班警官称,国内从未有过婚内传染性病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先例,楼兰丈夫的行为属于“道德范畴”,楼兰可向其索要民事赔偿,但派出所不能立案。
新郎:我没有性病
两名记者陪同楼兰找到了李强。李强否认自己传播性病给楼兰,也坚决否认自己染有性病,“我没有性病,她说我传了性病给她,那她上法院告我好了,法律会给她一个公道。要是判下来是我的责任,该咋的就咋的,钱我是没得的,要就从我工资里慢慢扣!”下个月,本案将开庭审理。
责任编辑:屠筱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