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汽车更新办公室了解到,根据近日国家有关部门作出的对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标准:自今日起,我市将出资300万元,对2004年和2005年报废的车辆给予现金补贴。个别种类的老旧汽车最多可获领1.5万元。
据市汽车更新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此
次报废汽车的补贴标准和范围是,200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期间报废、拆解的大型载货、大型载客汽车,使用年限须在8到10年之间。其中大型载货汽车是指总质量含4500千克及以上的载货汽车和准牵引的半挂牵引车,大型载客汽车是指乘坐人数包括驾驶员在内19人以上的载客汽车。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报废、拆解的,使用年限在7到9年之间,包括载货汽车总质量在1200千克及以上的载货物汽车和准牵引的半挂牵引车,和乘座人数30人以上且车长9米以上的载客汽车。以上符合标准的汽车补贴均为每辆车4000元。据介绍,今年到报废期,且车长9米以上,当年更新的汽车排放符合欧Ⅱ标准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5万元。此次补贴的范围不包括没有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
符合此次报废车辆补贴条件的市民可以从明天起携带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到市汽车更新办公室办理补贴登记手续。其中2004年报废汽车补贴申请登记时间截止到2005年6月30日,2005年报废车申请登记时间截止到12月30日。有关部门公布了咨询电话2861496。(记者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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