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自己出摊挣饭吃的青岛下岗失业人员,不用为租摊位的费用发愁了,青岛市为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食其力,对在市场上摆摊的经营者每人每年发放2400元的摊位补贴。
据介绍,凡青岛市区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4045”失业人员、“低保”失业人员和失业现役军人配偶等,在各类集
贸、商贸、农贸市场租用摊位从事经营活动,且签订租用摊位协议期限在1年以上(含1年)的,都可以享受经营场所租金补贴。青岛市财政安排专门资金,按每人每年24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按年拨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青岛市劳动部门负责对租金补贴申请人情况进行把关。失业人员向本人户口所在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营业执照》或《临时经营执照》、场地租赁协议、租赁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由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建立专门的管理台账,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区就业服务中心收到申报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汇总工作,并报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汇总后,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审批,由财政部门核拨资金。(记者姜淑芹)
责任编辑: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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