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成都5月13日电 近日,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投毒杀人案,因公诉机关指控证据不足,一审宣告被告人杨某无罪。
2002年2月18日,达县渡市镇农民肖某吃饭后死亡,经法医鉴定系食用“毒鼠强”中毒死亡。公安机关侦查该案认为,该案是因夫妻关系恶化
,离婚未果的妻子杨某故意投毒所为。
达州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仅有的2次有罪供述又前后矛盾,庭审时则全部翻供;作为本案关键证据的鼠药来源和去向也不清楚,将鼠药投放喝水杯中还是碗里无证据肯定。因此,指控杨某投毒致夫肖某死亡的事实无直接证据。
有关法律人士认为,这起因公诉机关指控证据不足,“谋害亲夫”者无罪释放的案例彰显了“疑罪从无”的先进司法理念,能有效避免“错杀无辜”现象发生,从根本上保障公民的生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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