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东京5月13日电 日本东京高等法院13日上午就“平顶山惨案”诉讼案作出二审判决,支持东京地方法院的一审判决,驳回了中国原告要求日本政府谢罪并给予赔偿的诉讼请求。中国原告和日本律师团对判决表示强烈不满,准备向日本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上
午10时半,东京高等法院审判长宫崎公男仅用数秒钟宣读完判决结果后便退出了法庭。在法庭旁听的日本友人当即发出愤怒的呼声,抗议审判长作出如此不公正的判决。一名日本女青年听了判决后流下了眼泪,她对法院作出这样的不公正判决表示难以置信。 热心为中国原告打官司的日本律师大江京子介绍说,法庭判决书明确认定了“平顶山惨案”和三名原告的受害事实,但以日本政府不对《国家赔偿法》实施前的国家行为承担责任,即所谓的“国家无答责”为由,驳回了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但判决书也指出,本案原告受到了莫大的精神痛苦,不能说日本政府对战争受害者给予了充分的赔偿。 专程从中国赶来的原告杨宝山对法院的判决表示强烈不满。他说,他打官司的目的是要替3000多名死难者向日本政府讨个公道,但日本政府既不谢罪也不赔偿,令人感到无比愤怒。他要求日本政府承认事实和谢罪,出钱修建“平顶山惨案”死难者陵园,并为不再发生“平顶山惨案”这样的悲剧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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