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文安 岳杨)
昨日本报在A3版报道《处女网友哭诉遭已婚“处座”迷奸》一文,被各大网站转载,新浪、网易、雅虎、腾讯等网站都在显著位置转发原文,上千名网友留帖对“网络情事”发表评论,网上交友的安全性再次受到质疑。
与此同时,相关专家提醒,虽然网上交友可以拓展人际关系,但最好不要
太轻易相信陌生人,也不要单独赴约。
网友发帖呼吁莫轻信陌生人
截至昨晚7时,仅新浪和网易两网站就有700名网友对此事发表评论。有网友认为:“女人总是很容易被骗,太过容易相信自己的安全感,其实这是很容易扮给你看的。不要太天真,否则受伤害的总是你自己。”也有网友提出:“君子好色而不淫,该男子的行为让人不齿。”更有甚者气愤地大骂:“女的自作孽不可恕,一切都是自己种的苦果,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男的仗势欺人,行为极端恶劣,送刑事审讯;相关负责人作其庇护神,纵容手下作奸犯科,当诛!!”
多数网友对文中严娟的遭遇表示同情,但也有人不相信其所述为事实,甚至怀疑她报警和投诉的目的是否单纯。部分网友猛烈抨击“网络色狼”,认为“其不配当处长”。还有网友对此事的发展拭目以待。而大多数网友都发帖呼吁,网上交友要慎重,不要轻信陌生人。
社会学家:网络交友风险较大
对于网上交友的安全问题,中山大学社会学教授万向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网络交友是一种间接交往形式,而越是间接的交往形式,其不确定性就越多,需要承担的风险就越大。
他认为,与现实世界相比,网络世界存在更多的陷阱,风险很大。网络上的双方交往必须通过长时间的积累才能达成互相信任。
万教授指出,网络交友一方面浪漫刺激、无拘无束;另一方面却是鱼龙混杂,陷阱重重。我们不排除许多人因为网络相识、相恋,甚至结婚,但网友们经常犯的错误就是对陌生网友轻易信任,太快投入感情,轻易留下自己的电话和住址,而引来不必要的困扰,甚至是在没有熟人相伴的情况下就与素未谋面的网友私自外出,最终发生意外。
无论如何,一些年轻女性与网友聊天要多个心眼,不要随便透露自己的个人机密信息,见面约会更要采取切实保护措施。
法律专家:网络犯罪遭遇取证难
记者从广州两级法院了解到,当前有不少犯罪分子通过网上交友的方式进行犯罪,其手段一般是网上交友后先与被害人约定见面,利用当事人疏于防范、麻痹大意的心理,将被害人引至事先安排好的地点进行抢劫、强奸、盗窃、绑架等。
近年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审理了若干起类似手段犯罪的案件,甚至有一名犯罪分子曾经以网友见面之名,连续对十八名被害人进行抢劫。
广东易春秋律师事务所王旭阳律师指出,互联网发展迅速,利用网络犯罪的事件也越来越多。由于网络犯罪存在取证难的问题,而且虚拟世界发生的事情转瞬即逝,证据难确定,导致因网上交友被强奸、被盗、被劫、丢命的案件频频见于报端,但新的案件却依然层出不穷。
不少法学家因此纷纷提出,应当通过立法对网络行为进行规范,使之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建立网络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