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日益呈现多样化、多层次的特点。而当前卫生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医疗卫生资源存在着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的双重矛盾,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看病难”、“看病贵”成为社会难点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控制医药费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日前,市卫生局明确提出了十二项举措。 缩短平均住院日
这是保证群众得到及时治疗、减少医药费用、提高资源效益的重要措施。市卫生局要求各医疗机构根据医院实际推行无节假日手术制度,周六、周日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都要正常安排手术。原则上择期手术的术前住院日一般不超过3天,急症手术要确保随时都能开展。
检查结果医院间相互认可
市卫生局提出,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复检查问题,积极推行医疗机构之间以及门诊与病房之间辅助检查相互认可制度。对经市医学检验质控中心验收合格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及二级以上专科医疗机构出具的临床检验结果,凡尚未超出该检验项目周期性变化规律所允许的时间,在不影响正常诊断治疗,检验单据又能随同病历保存并作为诊疗活动依据的情况下,医疗机构之间应对其予以认可,避免重复检查。凡是病人在门诊已经检查过的临床检验、心电图、B超、X线、CT、MRI以及各种内窥镜检查等项目,并以此作为诊断依据收入住院者,其相应检查报告单可收入住院病历,并在门诊病历上注明,住院后一般不得重复进行检查。
管好药品和医用耗材
市卫生局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切实加强药品、高值消耗性材料购置和使用的管理工作。要规范进货渠道,积极实行招标或集中采购,切实降低药品、医用高值耗材价格。做好高、中、低档药品(大液体)和医用耗材的购置和管理工作,对同一种药品、耗材,无论是高、中、低档的,进口、合资还是国产的,医疗机构都应当予以购置,以适应不同消费层次病人的需求,坚决杜绝只购置使用高档高值耗材的现象。
医生在使用药品和高值耗材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原则上应坚持能用价格低的,不用价格高的;能用一般的,不用特殊的。不得向病人硬性推介价格高的、特殊的用品。对于贵重药品和高值耗材在使用前,要如实地向病人说明可提供其选择的品牌、价格等,解释清楚各自的特点和性价比,由病人或其家属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决定,对于征求患者意见的情况医疗机构应如实做好记录。
医院药品用量公示
市卫生局提出,建立医院单品种用药总量监控公示制度。各医疗机构每季度要对本院用药总量按照单个品种进行汇总排序,对排在前10位的药品及其生产厂家、经销商进行公示。对于经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认为明显不合理的品种应给予淘汰。
建立医师用药情况监控通报制度。各医疗机构要对使用了被公示药品的医师,按照其用药量多少进行排序,结合专业特点和工作量进行综合评价,排在前10位的内部通报。对存在不合理使用情况的人员,要列入重点监控范围,必要时进行警示谈话,查出问题的,应根据《执业医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此外,建立医师合理用药评价通报制度。各医疗机构要成立合理用药评价专家组或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医师合理用药情况进行定期抽查,每次抽查数量应不低于执业医师的10%,每季度通报一次。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卫生部门要求各级医疗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等部门发布施行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住院病人进行抗菌治疗前,具备条件的应先留取相应样本进行细菌培养,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有针对性地给予抗菌治疗。暂时不具备对逐个病人进行药敏实验条件的,医疗机构可抽查性地进行药敏实验,并定期公布实验结果,供临床医师参考;要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使用与管理制度。各医疗机构要按照国家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的规定,制定实施本单位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和实施细则,严格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坚决避免乱用、滥用、盲目使用抗菌药物的现象。
推行单病种质量费用控制
为进一步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促进医药收入结构更趋合理化,我市继续实行单病种质量和费用控制,年内将实现50个单病种质量费用控制,以减轻病人负担。
市卫生局要求各医疗机构选择接诊数量多、医疗费用高、病种治疗效果明确的常见病、多发病进行单病种质量和费用控制。原则上每个二级专业都应当选择至少两个以手术为主要治疗手段的病种进行质量和费用控制。其它以非手术为主要治疗手段的病种也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这项工作。
此外,市卫生局还提出,各级医疗机构要积极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不断美化亮化就医环境,简化就医环节,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病人就医;加快建设和发展基层卫生服务组织,包括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卫生组织建设;推进健康教育进社区和慢性病防治工作;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开展纠风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补偿机制;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依法规范执业行为等。(本报记者王丽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