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12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了建设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记者就此采访了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 房价猛涨原因有五条 刘志峰告诉记者,必须把解决房地产投资规模和价格上升幅度过大的
问题,作为当前加强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任务。在谈到目前房价过快上涨的主要原因时,刘志峰说,除了合理因素外,也有许多不合理因素。一是大量资金涌入房地产市场。近年来,银行存款利率较低,股市低迷,社会资金缺乏其他投资渠道,纷纷挤向房地产市场。也有不少境外资金进入热点城市房地产市场。二是一些地区投机炒作现象严重,投资性购房需求迅速扩大。一些居民基于房价上涨预期,也参与购房投资;或者担心房价继续上涨而提前入市。三是商品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不足,抬高了商品住房的平均价格。四是部分城市盲目大拆大建,搞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带来大量被动性需求。五是市场秩序比较混乱。少数开发商及中介机构利用市场信息不对称与不透明,通过囤积土地、囤积房源、虚假交易、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哄抬房价,误导市场预期。 部分城市停建经济房 去年来经济适用住房投资出现负增长,有的城市甚至停止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刘志峰指出,2004年,建设部等部委印发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但是,这项政策在部分城市没有得到很好落实。为增加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意见》在提出适当增加经济适用住房用地供应的同时,要求各地按照《管理办法》和当地政府的规定,落实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招投标制度,严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切实降低开发建设成本,利润控制在3%以内。 不会加重老百姓负担 谈到此次税收政策调整会不会增加百姓的住房负担时,他指出,对以自住为目的普通住房消费,国家一直是支持的,1999年以来陆续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这次税收政策主要是调整了营业税政策,实行优惠政策要求的居住期从一年调整为两年。但居民为了自住而购买的普通住房,一般不会在两年内转让,因此国家对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消费的支持政策基本没有改变。 新闻提示 为抑制炒作已经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加大了税收调节力度。自2005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两年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两年(含两年)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两年(含两年)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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