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12日专电 记者从环保总局获悉,圆明园整治工程4月份被叫停后,圆明园管理处曾找到北京师范大学所属有关环评单位,并主动递交委托书,但这家环评单位在近一个月后才提出不愿牵头作该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延误了圆明园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时间。
环保总局11日点名批评不敢
承担社会责任的北京师范大学所属的环评单位,并表示将进一步改革环评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对环境影响评价行业进行全面整顿。
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指出,北京师范大学所属的这家环评机构具有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认可的甲级环评资质,从技术、业务上完全有能力承担圆明园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但它没有以科学的态度与负责的精神,对圆明园工程进行环境影响的分析预测,而是瞻前顾后,惧怕承担责任,导致圆明园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延误,环保总局对此予以严肃批评。
各方说法
北师大:属个人行为
11日,北师大环境学院办公室的余老师告诉记者,“接受圆明园管理处委托,并答应作环评报告这件事情是学校水科学研究院一位老师的个人行为,和环境科学研究所没有任何关系。”据余老师介绍,在环保总局下通知之前,环境学院和北师大领导都不知道这件事。
环评机构:40天不够
尽管有了北师大“前车之鉴”,但记者采访的数家在京甲级环评机构仍然表示:“假如圆明园找我们,我们肯定不会接。”
一位环评单位负责人分析,就算是马上有环评机构接手圆明园环评,40天也肯定完成不了。“40天时间,一般工程的环评报告书尚且做不出来,圆明园这么复杂的工程就是给一年时间做也不一定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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